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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8 14:08      来源: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     

  《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二十一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今年2月抽测大运河44条支流支浜,有23条不达标,其中新吴区4条。

  二、责任单位

  新吴区委、区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市水利局、市市政园林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河道水质明显改善,劣V类和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

  五、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开展排查溯源。针对超标因子,对不达标的河道逐点、逐段、逐条进行排查溯源,重点分析影响河道水质污染源,做到河道底数清、问题明,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二)严格问题整改。根据排查溯源情况,科学制定整治方案,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扎实推进涉河问题整改,确保河道治理取得实效。

  (三)注重长效管护。将河道长效管理全面纳入河长履职重要内容,认真“询、查、溯、交、督”,强化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治,推动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实行水面岸坡一体化管理,确保责任和措施落地落实。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强污染溯源排查。经排查,发现居民小区管网渗漏造成污水入河、工业企业内部雨污分流分布不到位等问题。相关排查发现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二)积极推进隐患整改。开展涉河问题整改,至2025年11月底,新吴区4条均已完成整改。

  (三)提升长效管护质效。研究制定全区河湖长效管理新的体制机制,全面压实各级河长、部门、属地的河道管理责任,认真开展河道巡查检查,隐患整改,做到问题发现-交办-整改的全流程闭环。结合全区河道流域治理工作实践,将荡东片区、太科园片区、伯渎港流域全部纳入日常养护范围,全面提升全区河道长效管护水平。

  对照无锡市整改方案要求,新吴区涉及相关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21日)反映。

  监督电话:80595855

  电子邮箱:xwq263bgs@wnd.gov.cn

  中共无锡市新吴区委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