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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8 14:01      来源: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     

  《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三十一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不到位,无锡市大部分叉车、挖掘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未纳入管理,底数不清。此外,无锡市及所辖市(区)均未制定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淘汰计划。

  二、责任单位

  新吴区委、区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实施环保编码登记,制定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的淘汰计划,加强对进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五、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开展编码登记,对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相关单位和领域开展摸底调查,摸清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

  (二)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监管。严格落实《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关事项的通告》(锡政规﹝2021﹞4号)和各地相关禁用通告要求。

  (三)有效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核验制度。推进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内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核验制度,属于禁用范围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不得进场使用。

  (四)分步推进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各地应结合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情况,在2024年底前淘汰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60%以上,2025年12月底前全面淘汰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

  (五)切实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加强在用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尾气抽查,江阴、宜兴市每月抽测数量不少于30台次,其余各地每月抽测数量不少于20台次,基本消除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冒黑烟现象。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开展编码登记。对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相关单位和领域开展摸底调查,摸清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至2025年11月10日,新吴区累计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8583台,迁出或僵尸机械835台。

  (二)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监管。严格落实《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关事项的通告》(锡政规﹝2021﹞4号)要求,强化宣传引导,编印发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宣传手册》约2000份。

  (三)有效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核验制度。按照《无锡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治理工作方案》(锡污防攻坚办〔2024〕49号)要求,组织对工地施工方进行宣传,推进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内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核验制度,属于禁用范围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不得进场使用。

  (四)分步推进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根据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情况,新吴区涉及国Ⅰ排放标准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10台,2025年5月底已全部停止使用并注销车辆信息。

  (五)切实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加强在用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尾气抽测,累计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217台,发现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1台,已立案查处,并督促企业完成整改。

  对照无锡市整改方案要求,新吴区涉及相关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21日)反映。

  监督电话:80595855

  电子邮箱:xwq263bgs@wnd.gov.cn

  中共无锡市新吴区委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