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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25-02451 | 生成日期 | 2025-12-31 | 公开日期 | 2025-12-31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 | 附件下载 | — — | ||
| 内容概述 |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严格按照省、市、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切实履行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自然资源监督管理等核心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区生态空间格局持续优化,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 ||||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严格按照省、市、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切实履行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自然资源监督管理等核心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区生态空间格局持续优化,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一、强化规划引领与空间管控,筑牢生态保护底线。我局将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履行生态保护职责的首要抓手。《无锡市新吴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5年2月获省人民政府批复。规划编制与实施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一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将江苏无锡梁鸿国家湿地公园、江苏无锡太湖大溪港省级湿地公园(总面积约3.11平方公里)依法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管控要求,强化区域水源涵养和生态安全屏障功能。二是统筹生态基础设施布局。在规划中前瞻性统筹布局了包括固废循环产业园在内的二十余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明确了其空间位置和用地保障,为系统提升区域环境治理能力夯实了规划基础。
二、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功能。我局坚持规划先行、项目带动,系统推进区域生态修复工作。一是完成生态修复规划编制。组织编制了《新吴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该规划与上位规划充分衔接,在识别生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分区分类的修复策略,目前已获得批复,为后续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实施重点水域生态修复工程。积极推进贡湖湾锡东水源地近岸水域生态修复项目。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5万平方米沉水植物恢复和101万平方米生态缓冲带,总投资约8230万元。目前已完成施工招标,并已于年底启动建设。项目实施注重学习借鉴太湖治理的成熟经验,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对接协作。同时,积极将该项目申报纳入国家“十五五”太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范围,争取资金支持。三是持续加强湿地保护与建设。针对省环保督察相关要求,我局以创建湿地保护小区为抓手加强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2025年,组织完成了京杭大运河、望虞河、伯渎河、走马塘河、荡东、沈家桥浜等6个湿地保护小区的建设工作,设立了界桩标牌及宣传展示设施,并全部通过验收。常态化开展梁鸿、大溪港等重要湿地的生态修复与管护工作。结合“爱鸟周”“湿地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开展了24场次湿地保护宣传活动,提升公众保护意识。未来计划新增一处湿地保护小区,确保全区湿地保护率稳步提升。四是超额完成国土绿化任务。深挖造林潜力,重点在沿河沿路及边角零星地块开展植树造林。全年共完成营造林945.3亩,其中新增造林596.05亩,更新造林350.25亩,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三、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保障国土安全。我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一是严格落实汛期防灾制度。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每日险情“零报告”制度。在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期间,分局领导带队赴鸿山等重点区域开展现场安全检查。二是创新开展区域评估。完成了新吴区全域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工作,建立了统一的评估成果查询应用服务体系。此项改革使得建设单位可通过网络平台免费查询评估结果,节省了单独开展地灾评估的成本和时间。三是优化审批监管服务。自2025年11月中旬起,在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流程中,新增了地质灾害风险和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告知节点(目前覆盖划拨类项目),提前告知建设单位相关法定义务,实现了风险源头预防与服务效率提升相结合。
四、严格履行资源监管职责,维护生态平衡。我局依法对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监督管理。一是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全年依法审批占用林地项目42宗。加强森林防火督查,加大巡护力度,开展了林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确保了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二是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对各类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开展常态化巡查,全年组织日常巡查10次。按要求对上级下发的疑似问题图斑进行现场核查并督促整改,持续巩固“绿盾”专项行动成果,2025年度未出现新增问题。三是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严格审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活动。落实林长制要求,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累计出动车辆20辆次、人员45人次,对3处候鸟通道和6处重点区域进行巡查。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查处非法饲养鸟类案件2起,办理相关经营利用许可13宗。四是扎实开展突出问题排查整治。针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大运河沿线违规建设时有发生”等问题,我局举一反三,组织对大运河新吴区段核心监控区开展了违法用地用林系统排查。排查发现并推动整改了两处典型问题:高新物流园区南侧侵占耕地272平方米的违法行为,通过协同属地街道、城管等部门,已完成违建拆除和原地类恢复;新安通锡高速出入口南面因工程超范围侵占省级公益林2279平方米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林地恢复和补种。以上问题均已按要求上报并纳入整改台账,实施销号管理。
五、统筹相关工作,落实生态保护责任。一是推进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完成了2025年度耕地集中连片整治片区划定工作。二是落实生态补偿机制。依据部门职责,完成了2026年度生态补偿资金的申报审核相关工作。三是配合完成督查整改任务。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涉及自然资源规划领域的整改事项,确保相关问题按时限、按要求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