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19 09:12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 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25-02373 | 生成日期 | 2025-12-18 | 公开日期 | 2025-12-19 |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附件下载 | — — | ||
| 内容概述 | 新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兽药经营许可现场检查验收结果的公示 | ||||
根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令2010年第3号)和《江苏省兽药GSP检查验收办法》的规定,按照《江苏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和《江苏省兽药GSP现场检查工作程序》的要求,12月12日我局组成检查验收组对申请验收的无锡哈妮捌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了兽药GSP(不含兽用生物制品)现场检查验收,检查中发现存在8项一般缺陷。12月18日,无锡哈妮捌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交了整改报告,经审核,该兽药经营单位符合《江苏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规定的内容,现将检查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若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到新吴区农业农村局(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70号综合服务中心9楼909)。
附: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情况公示表
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清华、周云
电话:0510-81890934 0510-81891637(传真)
邮编:214135
无锡市新吴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