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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无锡乐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景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三码一致案)

发布时间:2025-12-19 16:18      来源:财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无锡乐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景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三码一致案

  

(编号:锡新财购罚〔202534号)

  

 

  2025年9月12日,当事人无锡乐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景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在无锡市新吴区新华实验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提交投标文件的IP地址、MAC地址、标书制作工具客户端标识码三项完全一致。该行为属于串通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区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于2025年12月15日向当事人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8106.7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