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权**不规范填写处方笺、病历案)

时间:2025-10-22 16:45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5-01906 生成日期 2025-10-22 公开日期 2025-10-22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权**不规范填写处方笺、病历案)

  当事人在执业机构新吴区**宠物诊所2025年3月23日为何**宠物犬诊疗填写的处方笺未签名、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及2025年8月6日诊疗填写的门(急)诊病历(病历卡号BL1328)未签名(盖章),依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农业农村部《动物诊疗病历管理规范》和《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之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不规范填写处方笺、病历。鉴于当事人系初次发生违法行为,能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及时改正且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认识违法问题态度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从轻处罚之规定。依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江苏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48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10月17日对当事人作出处罚人民币1000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