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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25-01859 | 生成日期 | 2025-10-20 | 公开日期 | 2025-10-20 |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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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2024年度无锡市新吴区卫生监督所单位决算公开 |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为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新吴区卫生监督所受新吴区民政卫健局委托,履行全区卫生监督执法职能,依法开展辖区内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母婴保健、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爱国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消毒产品、职业卫生等11项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监督一科、综合监督二科、综合监督三科、综合监督四科和稽查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以省市区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及新吴区医疗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为契机,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制度建设和规范服务,进一步梳理修订卫生监督工作内部管理制度13个大类,权力清单220项,修订出台《新吴区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化手册》《新吴区卫生监督行权清单》《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管理制度》等工作规范,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让制度管用”的良好机制,促进卫生监督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2.不断提升综合监管能力。建立卫生监督员轮讲制度,结合周会,共同学习专业知识和法律实务,交流办案经验和执法技能,不断提高执法队伍能力水平,持续为监督员“充电赋能”,目前已常态化开展14次专题讲座,选派3名业务骨干参加市卫生监督所实训基地进行培训,选派1名监督员赴市卫生监督所稽查科短期进修,目前我所已有3名同志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3.推行多类新型监管模式。积极探索信用监管,推进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新加坡工业园区试点44家企业的分级,后期将把监管重心向重点企业下沉,提升监管效能。在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中,通过“学校线下全覆盖、托幼机构线上和线下并用、问题学校整改回头看抽查”等,完成125所学校两轮次的全覆盖监督检查,在省级培训会上讲授学校卫生监管先进经验并做现场带教。深入开展服务型执法活动,推动“先送法再执法、先服务再检查”模式,加强对管理对象的全过程指导,目前已开展线上线下培训16场。全面推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两书同达”,主动对接管理相对人开展信用修复,累计修复14家次。
第二部分 无锡市新吴区卫生监督所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18.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9.61万元,减少6.09%。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918.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918.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61万元,减少6.09%,变动原因:根据区级统一部署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收入,年底1人调出。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918.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918.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61万元,减少6.09%,变动原因:根据区级统一部署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收入,年底1人调出。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91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8.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9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81万元,占95.67%;项目支出39.8万元,占4.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18.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9.61万元,减少6.09%,变动原因:根据区级统一部署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收入,年底1人调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1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896.68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4%。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4.45万元,支出决算6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区级统一部署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收入,年底1人调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7.22万元,支出决算3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区级统一部署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收入,年底1人调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1.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年初预算607.38万元,支出决算64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区级统一部署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9.42万元,支出决算2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区统一部署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实际支出数小于预算数,年底1人调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6.81万元,支出决算5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区级统一部署缴纳住房公积金,调标后实际支出数大于预算编制数,年底1人调出。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35.01万元,支出决算2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区级统一部署缴纳提租补贴,实际支出数小于预算编制数,年底1人调出。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66.39万元,支出决算6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区级统一部署缴纳购房补贴,实际支出数小于预算编制数,年底1人调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878.8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32.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45.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18.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61万元,减少6.09%,变动原因:根据区级统一部署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收入,年底1人调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878.8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32.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45.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8万元,变动原因:根据实际情况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9.78%;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22%。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1.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9万元,接待2批次,21人次,开支内容:迎检接待餐费、夜间执法餐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4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4年度全年组织培训6个,组织培训124人次,开支内容:协管员、信息员培训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费,口腔机构依法执业培训费,门诊部、诊所依法执业培训费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4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45万元,减少17.08%,变动原因:根据区级统一部署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年底调出1人。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上年度已实施完成的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共开展1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918.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