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无锡市新吴区健康促进与教育中心单位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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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5-01857 生成日期 2025-10-20 公开日期 2025-10-20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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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24年度无锡市新吴区健康促进与教育中心单位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全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事业。

  (2)研究拟订全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开展全民健康宣教;协助卫生健康领域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对外交流学习、合作。

  (3)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组织开展健康促进活动,负责健康场所创建技术指导,负责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

  (4)协助制定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开展人才招聘、培养、培训;拟订全区家庭发展能力提升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开展健康公益事业管理和服务,组织实施健康公益项目。

  (5)参与拟订和实施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养老服务理念宣传引导,鼓励并指导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或养老服务项目。

  (6)完成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健康教育科、人才发展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做优养老服务体系。统筹推进云谷天地(区级“一老一小”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新建省优质护理院1家、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2家、市安宁疗护示范点2家,运营街道区域性助餐中心9家、社区助餐点74家,实现服务全面可及,养老(居家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率全市领先。实施第三期“暖阳行动”养老人才增量培优项目,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全区护理员持证率达80%以上,全市领先。

  二是推进“一老一幼”服务改革。统筹推进“锡心医养”呼叫服务中心、养老顾问、老年人能力评估、长者认知障碍预防与干预四大试点项目,区级“锡心医养”呼叫服务中心投入运营,全市率先出台老年人能力评估、养老顾问实施方案,实现街道、社区、机构养老顾问点建设全覆盖。大力发展“1+N”普惠托育服务模式,全区建成托育机构46家、省市级普惠托育机构15家,千人托位数超4.5个。依托国家级婴幼儿营养喂养指导能力提升项目,11家托育医疗机构签订“医育共建协议”,加快医育融合发展。

第二部分 无锡市新吴区健康促进与教育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39.8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7.55万元,增长76.72%。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339.8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39.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7.55万元,增长76.72%,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增加1人,试用期人员转正。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339.8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39.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7.55万元,增长76.72%,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增加1人,试用期人员转正。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3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9.8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3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8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39.8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7.55万元,增长76.72%,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增加1人,试用期人员转正。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39.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68.16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26.75%。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4.45万元,支出决算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由系统取数生成,实际基本养老保险基数较低。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23万元,支出决算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由系统取数生成,实际职业年金基数较低。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1.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年初预算198.07万元,支出决算26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6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增加1人,试用期人员转正。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8.61万元,支出决算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由系统取数生成,实际医疗缴纳基数较低。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2.57万元,支出决算1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增加1人,年内调标。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7.36万元,支出决算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19.87万元,支出决算1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增加1人,年内调标。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39.8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20.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9.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39.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7.55万元,增长76.72%,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增加1人,试用期人员转正。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39.8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20.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9.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4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4年度全年组织培训0个,组织培训0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上年度已实施完成的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共开展1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339.8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反映上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外的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