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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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5-01578 生成日期 2025-09-24 公开日期 2025-09-24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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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高新区(新吴区)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地震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地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地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区城镇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区住房发展规划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并指导保障性安居工程运营管理制度的实施。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指导监督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白蚁防治工作。

  (三)负责规范管理房地产市场。拟定区域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租赁备案工作。

  (四)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监督管理。推进全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工作。

  (五)负责区域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城市重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管廊、装配式建筑在全区建设工程中的推广应用。

  (六)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参与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和方案会审。指导开展美丽宜居乡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改造。

  (七)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和建设行业。拟订区域建筑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规范建筑市场主体及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推进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八)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指导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文明施工工作。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审核推荐市级、省级、国家级优质工程。

  (九)负责全区地震监测及震灾防御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管理,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保护管理地震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

  (十)负责推进建设科技进步和建筑节能减排。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科研活动和科技成果转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十一)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港口、航道等行业规划。参与城市客运有关设施的规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

  (十四)负责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参与拟订有关交通物流业政策和标准制定并监督实施。

  (十五)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除市级管辖权外的执法工作。

  (十六)负责提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十七)负责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参与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攻关。参与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环保、信用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八)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承担区交通战备工作。

  (十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水利发展政策规定。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要水利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区水域及其岸线利用、河湖治理和河口控制等专业(项)规划。对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涉水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论证评价工作。

  (二十)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区域以及重大调水活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和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二十一)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按规定核准饮用水源地设置。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对河湖和地下水实施监测。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二十二)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二十三)指导全区蓝藻打捞处理与湖泛防控工作。编制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置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蓝藻水华、湖泛巡查监测、控制与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二十四)负责拟订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资金监督管理,负责提出区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二十五)组织实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编制、审查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根据招标投标管理体制机制,具体负责区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六)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河道、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二十七)指导监督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组织编制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泵站、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负责区属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

  (二十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圩区治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工作。指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三十)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及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三十一)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监督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实施。指导水利信息化和水利行业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三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区域的水事矛盾纠纷。负责水利行政许可、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洪水影响评价类、取水许可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河道采砂及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有关活动、水利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等行政审批工作。

  (三十三)承担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十四)承担全区城市排水、瓶装液化气管理、指导协调城市供水、燃气的责任。

  (三十五)起草城市排水、瓶装液化气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指导全区城市排水、瓶装液化气(燃气)行业行政执法工作。参与开展全区城市排水、瓶装液化气(燃气)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十六)承担城市排水、瓶装液化气(燃气)行业相关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求助服务热线管理工作。

  (三十七)编制城市排水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城市排水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城市燃气年度建设工作;编制城市排水、瓶装液化气设施维护和大中修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城市排水专项经费计划并负责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三十八)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与养护工作;组织实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

  (三十九)承担城市排水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开展城市排水工程质量的稽查工作。依法对城市排水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住宅区排水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四十)推进城市排水行业科技进步工作。制定城市排水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开展城市排水行业科学技术研究工作;负责城市排水行业技术工作。

  (四十一)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十二)负责指导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地震等行业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法规处、建设管理处、房产管理处(住房保障处)、交通管理处(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震灾预防管理处、重点工程处(招投标管理处)、河湖水务处、城乡发展处(河长制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市政公用事业处)。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无锡市新吴区物业管理中心,无锡市新吴区快递产业服务中心,无锡市新吴区排水管理中心,无锡市新吴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无锡市新吴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无锡市新吴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0家,具体包括: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锡市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无锡市新吴区物业管理中心,无锡市新吴区快递产业服务中心,无锡市新吴区排水管理中心,无锡市新吴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无锡市新吴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无锡市新吴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定不移推改革,加快智能技术深度推广应用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以“低空+物流”场景应用为突破口,举行低空物流无人机配送首飞活动,保障全市首届低空经济创新大会召开,推动凝视智能、牧羽航空等低空经济重点项目签约,签约项目达10项,签约金额达43.5亿,各项指标均处于全市前列。

  二是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菱湖大道提升改造中,同步对交通安全设施、智能设施、原有路侧设备进行提档升级,试点安装双模RSU、信息发布屏、雷视一体机等车联网基础设施,实现车辆与道路基础设施之间的信息交互和共享。创新推出重点车辆称重溯源监管平台,辖区内近500家企业已安装累计3315套设备,有效监管并遏制了工程车辆违规超载现象。试点全市主动安防系统,截至目前辖区内县际包车和公交车全部安装完毕,重型普通货运安装车辆为3540辆。

  (二)攻坚克难保交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拟订我区保交房工作实施方案及具体项目“一案一策”,牵头组建区级保交房工作专班,进一步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纳入市级保交房工作清单的中奥滨河境(奥锦雅苑)项目、康桥悦蓉园(康筑泓园)项目,已全部完成交付,我区成为目前全市唯一完成市级保交房工作清单中全部问题楼盘的板块,实现本年度问题楼盘清零。住建部保交房系统中涉及的8个项目3423套住房,交房完成率100%,是全市首先完成保交房目标的板块。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宝龙TOD未来新城(龙谦嘉园)项目“带押办证”,切实维护购房业主权益。

  (三)全力保障水安全,积水点改造工程初显成效

  按照“无锡市城市内涝治理三年行动”的要求,结合2023年积水点分布,“以面带点”创造性地按“三区、两线、八泵站”整体设计推进积水点改造,通过构建更加完善的城市排水工程体系,切实提高城市的抗内涝风险能力。抢抓“汛前”有利时机,在“主汛期”前完成改造投入使用,经6.21和6.30两场大雨“考核”式检验评估,整改效果良好,实现预期目标。

  (四)先行先试闯新路,打造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

  在《无锡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总体框架下,依托区城运中心数字底座和全域安全数字化治理平台能力,定制开发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重点提升燃气综合监管、城市内涝、地下管线交互风险、交通运输、房屋安全等专项领域的监测预警能力。

  (五)创新引领绘蓝图,推动高水平绿色建筑发展

  在新建项目地块出让阶段,明确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在项目开工、主体施工、竣工验收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管,全区保持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现行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其中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设计建造,2024年竣工绿色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完成约12万平方米。深化可再生能源应用,2024年完成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134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2MW,浅层地能应用面积1万平方米。有序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9万平方米,建成新能源公共充电桩约600个。目前,软件园五期9#楼和中国联通光电通信产业园5#楼2个超低能耗建筑项目正在建设,全部应用“光储直柔”技术,在提高电能利用率的同时明显改善系统性能、提升安全性。目前,海力士新建医院用房、中鹰黑森林等5个在建项目为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总建筑面积约63万平方米。其中,无锡国家软件园五期9#楼获评2024年全国首批全市首个零碳建筑项目,并荣获“全球零碳城市方案创意奖铂金级奖”。中国联通光电通信产业园5#楼等2个项目获评无锡市2024年度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5个项目完成LEED认证,其中默克无锡一次性技术产品生产基地荣获LEED铂金级认证。

  第二部分

  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名称: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决算数

  按功能分类

  决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3,198.5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7,610.95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上级补助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事业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经营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49.38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其他收入

  16,820.3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8.07

  九、卫生健康支出

  926.91

  十、节能环保支出

  32,338.3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117,941.36

  十二、农林水支出

  3,650.84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698.92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8.5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3,589.4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98.10

  二十三、其他支出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67,629.79

  本年支出合计

  167,629.79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结余分配

  年初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总计

  167,629.79

  总计

  167,629.79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名称: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

  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167,629.79

  150,809.50

  16,820.30

  206

  科学技术支出

  3,749.38

  3,749.38

  206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3,749.38

  3,749.38

  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3,749.38

  3,749.3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8.07

  628.0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628.07

  628.0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18.72

  418.72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9.36

  209.3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926.91

  926.91

  21004

   公共卫生

  700.27

  700.27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700.27

  700.27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26.64

  226.6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9.38

  29.38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97.26

  197.26

  211

  节能环保支出

  32,338.30

  32,338.30

  21103

   污染防治

  32,338.30

  32,338.30

  2110302

   水体

  32,338.30

  32,338.3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117,941.36

  101,261.36

  16,680.00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22,166.92

  5,486.92

  16,680.00

  2120101

   行政运行

  1,145.22

  1,145.22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41.31

  241.31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20,780.39

  4,100.39

  16,680.00

  21203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17,955.80

  17,955.80

  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170.00

  170.00

  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17,785.80

  17,785.80

  21206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207.42

  207.42

  2120601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207.42

  207.42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73,332.74

  73,332.74

  2120801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69,419.37

  69,419.37

  2120803

   城市建设支出

  3,640.17

  3,640.17

  2120814

   农业生产发展支出

  273.20

  273.20

  21214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4,269.71

  4,269.71

  2121401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4,269.71

  4,269.71

  212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8.78

  8.78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8.78

  8.78

  213

  农林水支出

  3,650.84

  3,650.84

  21301

   农业农村

  5.50

  5.50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5.50

  5.50

  21303

   水利

  3,645.34

  3,645.34

  2130304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141.14

  141.14

  2130306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2,522.39

  2,522.39

  2130311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596.93

  596.93

  2130399

   其他水利支出

  384.88

  384.88

  214

  交通运输支出

  4,698.92

  4,558.62

  140.30

  21401

   公路水路运输

  4,277.99

  4,137.70

  140.30

  214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5.50

  85.50

  2140106

   公路养护

  67.17

  67.17

  2140199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4,125.32

  3,985.03

  140.30

  21499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420.93

  420.93

  2149999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420.93

  420.93

  215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8.50

  8.50

  21598

   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8.50

  8.50

  2159802

   制造业

  8.50

  8.5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589.40

  3,589.40

  22101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1,574.91

  1,574.91

  2210107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2.83

  2.83

  2210108

   老旧小区改造

  62.00

  62.00

  2210110

   保障性租赁住房

  1,345.00

  1,345.00

  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165.08

  165.0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884.49

  1,884.4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55.85

  555.85

  2210202

   提租补贴

  645.39

  645.39

  2210203

   购房补贴

  683.26

  683.26

  22103

   城乡社区住宅

  130.00

  130.00

  2210301

   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130.00

  130.00

  22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98.10

  98.10

  22405

   地震事务

  98.10

  98.10

  22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98.10

  98.10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名称: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167,629.79

  10,500.83

  157,128.97

  206

  科学技术支出

  3,749.38

  3,749.38

  206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3,749.38

  3,749.38

  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3,749.38

  3,749.3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8.07

  628.0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628.07

  628.0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18.72

  418.72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9.36

  209.3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926.91

  226.64

  700.27

  21004

   公共卫生

  700.27

  700.27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700.27

  700.27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26.64

  226.6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9.38

  29.38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97.26

  197.26

  211

  节能环保支出

  32,338.30

  32,338.30

  21103

   污染防治

  32,338.30

  32,338.30

  2110302

   水体

  32,338.30

  32,338.3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117,941.36

  4,198.36

  113,743.00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22,166.92

  4,198.36

  17,968.56

  2120101

   行政运行

  1,145.22

  1,145.22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41.31

  241.31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20,780.39

  3,053.14

  17,727.25

  21203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17,955.80

  17,955.80

  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170.00

  170.00

  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17,785.80

  17,785.80

  21206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207.42

  207.42

  2120601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207.42

  207.42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73,332.74

  73,332.74

  2120801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69,419.37

  69,419.37

  2120803

   城市建设支出

  3,640.17

  3,640.17

  2120814

   农业生产发展支出

  273.20

  273.20

  21214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4,269.71

  4,269.71

  2121401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4,269.71

  4,269.71

  212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8.78

  8.78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8.78

  8.78

  213

  农林水支出

  3,650.84

  516.08

  3,134.76

  21301

   农业农村

  5.50

  5.50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5.50

  5.50

  21303

   水利

  3,645.34

  516.08

  3,129.26

  2130304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141.14

  141.14

  2130306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2,522.39

  516.08

  2,006.31

  2130311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596.93

  596.93

  2130399

   其他水利支出

  384.88

  384.88

  214

  交通运输支出

  4,698.92

  3,047.18

  1,651.73

  21401

   公路水路运输

  4,277.99

  3,047.18

  1,230.81

  214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5.50

  85.50

  2140106

   公路养护

  67.17

  67.17

  2140199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4,125.32

  3,047.18

  1,078.14

  21499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420.93

  420.93

  2149999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420.93

  420.93

  215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8.50

  8.50

  21598

   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8.50

  8.50

  2159802

   制造业

  8.50

  8.5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589.40

  1,884.49

  1,704.91

  22101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1,574.91

  1,574.91

  2210107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2.83

  2.83

  2210108

   老旧小区改造

  62.00

  62.00

  2210110

   保障性租赁住房

  1,345.00

  1,345.00

  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165.08

  165.0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884.49

  1,884.4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55.85

  555.85

  2210202

   提租补贴

  645.39

  645.39

  2210203

   购房补贴

  683.26

  683.26

  22103

   城乡社区住宅

  130.00

  130.00

  2210301

   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130.00

  130.00

  22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98.10

  98.10

  22405

   地震事务

  98.10

  98.10

  22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98.10

  98.10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名称: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决算数

  按功能分类

  决算数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3,198.5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7,610.95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49.38

  3,749.38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8.07

  628.07

  九、卫生健康支出

  926.91

  926.91

  十、节能环保支出

  32,338.30

  32,338.3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101,261.36

  23,658.92

  77,602.45

  十二、农林水支出

  3,650.84

  3,650.84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58.62

  4,558.62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8.50

  8.5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3,589.40

  3,589.4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98.10

  98.10

  二十三、其他支出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50,809.50

  本年支出合计

  150,809.50

  73,198.55

  77,610.95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总计

  150,809.50

  总计

  150,809.50

  73,198.55

  77,610.95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公开05表

  部门名称: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150,809.50

  10,500.83

  140,308.67

  206

  科学技术支出

  3,749.38

  3,749.38

  206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3,749.38

  3,749.38

  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3,749.38

  3,749.3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8.07

  628.0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628.07

  628.0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18.72

  418.72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9.36

  209.3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926.91

  226.64

  700.27

  21004

   公共卫生

  700.27

  700.27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700.27

  700.27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26.64

  226.6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9.38

  29.38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97.26

  197.26

  211

  节能环保支出

  32,338.30

  32,338.30

  21103

   污染防治

  32,338.30

  32,338.30

  2110302

   水体

  32,338.30

  32,338.3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101,261.36

  4,198.36

  97,063.00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5,486.92

  4,198.36

  1,288.56

  2120101

   行政运行

  1,145.22

  1,145.22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41.31

  241.31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4,100.39

  3,053.14

  1,047.25

  21203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17,955.80

  17,955.80

  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170.00

  170.00

  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17,785.80

  17,785.80

  21206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207.42

  207.42

  2120601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207.42

  207.42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73,332.74

  73,332.74

  2120801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69,419.37

  69,419.37

  2120803

   城市建设支出

  3,640.17

  3,640.17

  2120814

   农业生产发展支出

  273.20

  273.20

  21214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4,269.71

  4,269.71

  2121401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4,269.71

  4,269.71

  212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8.78

  8.78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8.78

  8.78

  213

  农林水支出

  3,650.84

  516.08

  3,134.76

  21301

   农业农村

  5.50

  5.50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5.50

  5.50

  21303

   水利

  3,645.34

  516.08

  3,129.26

  2130304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141.14

  141.14

  2130306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2,522.39

  516.08

  2,006.31

  2130311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596.93

  596.93

  2130399

   其他水利支出

  384.88

  384.88

  214

  交通运输支出

  4,558.62

  3,047.18

  1,511.44

  21401

   公路水路运输

  4,137.70

  3,047.18

  1,090.51

  214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5.50

  85.50

  2140106

   公路养护

  67.17

  67.17

  2140199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3,985.03

  3,047.18

  937.84

  21499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420.93

  420.93

  2149999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420.93

  420.93

  215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8.50

  8.50

  21598

   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8.50

  8.50

  2159802

   制造业

  8.50

  8.5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589.40

  1,884.49

  1,704.91

  22101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1,574.91

  1,574.91

  2210107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2.83

  2.83

  2210108

   老旧小区改造

  62.00

  62.00

  2210110

   保障性租赁住房

  1,345.00

  1,345.00

  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165.08

  165.0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884.49

  1,884.4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55.85

  555.85

  2210202

   提租补贴

  645.39

  645.39

  2210203

   购房补贴

  683.26

  683.26

  22103

   城乡社区住宅

  130.00

  130.00

  2210301

   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130.00

  130.00

  22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98.10

  98.10

  22405

   地震事务

  98.10

  98.10

  22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98.10

  98.10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公开06表

  部门名称: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10,500.83

  10,029.49

  471.34

  301

  工资福利支出

  9,549.67

  9,549.67

  30101

   基本工资

  860.26

  860.26

  30102

   津贴补贴

  1,416.74

  1,416.74

  30103

   奖金

  253.97

  253.97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107

   绩效工资

  5,101.47

  5,101.47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18.72

  418.72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209.36

  209.36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26.64

  226.64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9.32

  49.32

  30113

   住房公积金

  555.85

  555.85

  30114

   医疗费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57.34

  457.34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456.30

  456.30

  30201

   办公费

  72.99

  72.99

  30202

   印刷费

  2.80

  2.80

  30203

   咨询费

  30204

   手续费

  30205

   水费

  24.43

  24.43

  30206

   电费

  30207

   邮电费

  1.62

  1.62

  30208

   取暖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30211

   差旅费

  12.03

  12.03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4.34

  4.34

  30213

   维修(护)费

  4.52

  4.52

  30214

   租赁费

  1.77

  1.77

  30215

   会议费

  30216

   培训费

  3.73

  3.73

  30217

   公务接待费

  5.64

  5.64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226

   劳务费

  30227

   委托业务费

  13.30

  13.30

  30228

   工会经费

  96.56

  96.56

  30229

   福利费

  4.82

  4.82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06

  35.06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40.34

  140.34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2.33

  32.33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79.82

  479.82

  30301

   离休费

  30302

   退休费

  253.26

  253.26

  30303

   退职(役)费

  30304

   抚恤金

  21.72

  21.72

  30305

   生活补助

  6.30

  6.30

  30306

   救济费

  30307

   医疗费补助

  1.16

  1.16

  30308

   助学金

  30309

   奖励金

  0.11

  0.11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7.27

  197.27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310

  资本性支出

  15.04

  15.04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14.41

  14.41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1006

   大型修缮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36

  0.36

  31008

   物资储备

  31009

   土地补偿

  31010

   安置补助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1012

   拆迁补偿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27

  0.27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12

  对企业补助

  31201

   资本金注入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31204

   费用补贴

  31205

   利息补贴

  31206

   其他资本性补助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99

  其他支出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9909

   经常性赠与

  39910

   资本性赠与

  39999

   其他支出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公开07表

  部门名称: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73,198.55

  10,500.83

  62,697.73

  206

  科学技术支出

  3,749.38

  3,749.38

  206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3,749.38

  3,749.38

  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3,749.38

  3,749.3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8.07

  628.0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628.07

  628.0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18.72

  418.72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9.36

  209.3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926.91

  226.64

  700.27

  21004

   公共卫生

  700.27

  700.27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700.27

  700.27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26.64

  226.6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9.38

  29.38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97.26

  197.26

  211

  节能环保支出

  32,338.30

  32,338.30

  21103

   污染防治

  32,338.30

  32,338.30

  2110302

   水体

  32,338.30

  32,338.3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23,658.92

  4,198.36

  19,460.56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5,486.92

  4,198.36

  1,288.56

  2120101

   行政运行

  1,145.22

  1,145.22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41.31

  241.31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4,100.39

  3,053.14

  1,047.25

  21203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17,955.80

  17,955.80

  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170.00

  170.00

  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17,785.80

  17,785.80

  21206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207.42

  207.42

  2120601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207.42

  207.42

  212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8.78

  8.78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8.78

  8.78

  213

  农林水支出

  3,650.84

  516.08

  3,134.76

  21301

   农业农村

  5.50

  5.50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5.50

  5.50

  21303

   水利

  3,645.34

  516.08

  3,129.26

  2130304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141.14

  141.14

  2130306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2,522.39

  516.08

  2,006.31

  2130311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596.93

  596.93

  2130399

   其他水利支出

  384.88

  384.88

  214

  交通运输支出

  4,558.62

  3,047.18

  1,511.44

  21401

   公路水路运输

  4,137.70

  3,047.18

  1,090.51

  214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5.50

  85.50

  2140106

   公路养护

  67.17

  67.17

  2140199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3,985.03

  3,047.18

  937.84

  21499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420.93

  420.93

  2149999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420.93

  420.9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589.40

  1,884.49

  1,704.91

  22101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1,574.91

  1,574.91

  2210107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2.83

  2.83

  2210108

   老旧小区改造

  62.00

  62.00

  2210110

   保障性租赁住房

  1,345.00

  1,345.00

  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165.08

  165.0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884.49

  1,884.4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55.85

  555.85

  2210202

   提租补贴

  645.39

  645.39

  2210203

   购房补贴

  683.26

  683.26

  22103

   城乡社区住宅

  130.00

  130.00

  2210301

   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130.00

  130.00

  22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98.10

  98.10

  22405

   地震事务

  98.10

  98.10

  22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98.10

  98.10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公开08表

  部门名称: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10,500.83

  10,029.49

  471.34

  301

  工资福利支出

  9,549.67

  9,549.67

  30101

   基本工资

  860.26

  860.26

  30102

   津贴补贴

  1,416.74

  1,416.74

  30103

   奖金

  253.97

  253.97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107

   绩效工资

  5,101.47

  5,101.47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18.72

  418.72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209.36

  209.36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26.64

  226.64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9.32

  49.32

  30113

   住房公积金

  555.85

  555.85

  30114

   医疗费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57.34

  457.34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456.30

  456.30

  30201

   办公费

  72.99

  72.99

  30202

   印刷费

  2.80

  2.80

  30203

   咨询费

  30204

   手续费

  30205

   水费

  24.43

  24.43

  30206

   电费

  30207

   邮电费

  1.62

  1.62

  30208

   取暖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30211

   差旅费

  12.03

  12.03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4.34

  4.34

  30213

   维修(护)费

  4.52

  4.52

  30214

   租赁费

  1.77

  1.77

  30215

   会议费

  30216

   培训费

  3.73

  3.73

  30217

   公务接待费

  5.64

  5.64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226

   劳务费

  30227

   委托业务费

  13.30

  13.30

  30228

   工会经费

  96.56

  96.56

  30229

   福利费

  4.82

  4.82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06

  35.06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40.34

  140.34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2.33

  32.33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79.82

  479.82

  30301

   离休费

  30302

   退休费

  253.26

  253.26

  30303

   退职(役)费

  30304

   抚恤金

  21.72

  21.72

  30305

   生活补助

  6.30

  6.30

  30306

   救济费

  30307

   医疗费补助

  1.16

  1.16

  30308

   助学金

  30309

   奖励金

  0.11

  0.11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7.27

  197.27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310

  资本性支出

  15.04

  15.04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14.41

  14.41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1006

   大型修缮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36

  0.36

  31008

   物资储备

  31009

   土地补偿

  31010

   安置补助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1012

   拆迁补偿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27

  0.27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12

  对企业补助

  31201

   资本金注入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31204

   费用补贴

  31205

   利息补贴

  31206

   其他资本性补助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99

  其他支出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9909

   经常性赠与

  39910

   资本性赠与

  39999

   其他支出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名称: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三公”经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三公”经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81.06

  9.17

  59.14

  0.00

  59.14

  12.75

  0.00

  33.73

  50.78

  8.51

  35.06

  0.00

  35.06

  7.21

  0.00

  10.54

  相关统计数:

  项目

  统计数

  项目

  统计数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2

  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2

  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0

  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19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58

  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850

  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0

  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0

  召开会议次数(个)

  0

  参加会议人次(人)

  0

  组织培训次数(个)

  12

  参加培训人次(人)

  1,036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其中,预算数为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公开10表

  部门名称: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77,610.95

  77,610.95

  212

  城乡社区支出

  77,602.45

  77,602.45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73,332.74

  73,332.74

  2120801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69,419.37

  69,419.37

  2120803

   城市建设支出

  3,640.17

  3,640.17

  2120814

   农业生产发展支出

  273.20

  273.20

  21214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4,269.71

  4,269.71

  2121401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4,269.71

  4,269.71

  215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8.50

  8.50

  21598

   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8.50

  8.50

  2159802

   制造业

  8.50

  8.50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公开11表

  部门名称: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故本表为空。

  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12表

  部门名称: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75.21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70.13

  30201

   办公费

  5.25

  30202

   印刷费

  1.00

  30203

   咨询费

  30204

   手续费

  30205

   水费

  0.01

  30206

   电费

  30207

   邮电费

  1.55

  30208

   取暖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30211

   差旅费

  2.73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0213

   维修(护)费

  2.09

  30214

   租赁费

  30215

   会议费

  30216

   培训费

  1.58

  30217

   公务接待费

  4.65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226

   劳务费

  30227

   委托业务费

  30228

   工会经费

  11.30

  30229

   福利费

  0.72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6.94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2.31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10

  资本性支出

  5.08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4.54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1006

   大型修缮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27

  31008

   物资储备

  31009

   土地补偿

  31010

   安置补助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1012

   拆迁补偿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27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12

  对企业补助

  399

  其他支出

  注:“机关运行经费” 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公开13表

  部门名称: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万元

  项目

  金  额

  一、政府采购支出合计

  27.36

   (一)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7.36

   (二)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三)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注:政府采购支出信息为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67,629.7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9,096.37万元,减少14.79%。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67,629.79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67,629.7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096.37万元,减少14.79%,变动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严格支出管理,缩减预算。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167,629.79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67,629.7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096.37万元,减少14.79%,变动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严格支出管理,缩减预算。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67,629.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809.5万元,占8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6,820.3万元,占10.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67,62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00.83万元,占6.26%;项目支出157,128.97万元,占93.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50,809.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066.66万元,减少7.41%,变动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严格支出管理,缩减预算。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50,80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97%。与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58,908.89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94.9%。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4,500万元,支出决算3,74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要求,于年底适时压减预算,节约开支。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90.29万元,支出决算41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按要求调整养老基数,养老基数上升,导致养老支出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95.14万元,支出决算20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按要求调整年金基数,年金基数上升,导致年金支出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1.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年初预算1,400万元,支出决算70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防疫项目支出,防疫相关项目支出与预算相比有所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2.78万元,支出决算2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局本级医疗预算基数高于实际缴费基数,导致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14.31万元,支出决算19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事业单位医疗预算基数高于实际缴费基数,导致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

  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42,800万元,支出决算32,3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污水处理提标费用较预算数有所下降。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941.7万元,支出决算1,14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度行政人员基础绩效奖未列入年初预算,导致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有差异。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247万元,支出决算24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严格支出管理,缩减预算支出。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2,806.28万元,支出决算4,10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指标款,未列入年初预算。

  4.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7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指标款,未列入年初预算,主要为江苏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

  5.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16,605.45万元,支出决算17,7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主要为公交运营补贴及供水项目投资战略专项。

  6.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219万元,支出决算20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严格支出管理,缩减预算支出。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70,000万元,支出决算69,41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为征地拆迁支出,根据工作实际安排。

  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4,500万元,支出决算3,64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部分支出采用上级资金方式拨付。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73.2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指标款,未列入年初预算。

  10.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269.7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指标款,未列入年初预算。

  1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8.7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指标款,未列入年初预算。

  (六)农林水支出(类)

  1.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5.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指标款,未列入年初预算。

  2.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41.1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指标款,未列入年初预算。

  3.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2,433.12万元,支出决算2,52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防汛及河道管理专项资金,根据实际业务工作安排。

  4.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年初预算96万元,支出决算59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指标款,未列入年初预算。

  5.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450万元,支出决算38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严格支出管理,缩减预算支出。

  (七)交通运输支出(类)

  1.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45.5万元,支出决算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为交通运输管理经费,根据实际业务工作安排。

  2.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7.1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指标款,未列入年初预算。

  3.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2,245.61万元,支出决算3,98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指标款,未列入年初预算。

  4.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20.9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指标款,未列入年初预算。

  (八)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

  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制造业(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8.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指标款,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未列入年初预算。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

  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8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各类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款,以指标款形式下达。

  2.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2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指标款,某部队营房改造项目上级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3.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34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指标款,保障性租赁住房上级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4.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117.2万元,支出决算16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指标款,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5.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519.41万元,支出决算55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公积金实际基数与预算基数存在差异,按实际开支。

  6.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640.25万元,支出决算64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提租补贴预算基数低于实际缴费基数,按实际开支。

  7.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661.35万元,支出决算68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购房补贴预算基数低于实际缴费基数,按实际开支。

  8.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3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指标款,未列入年初预算。

  (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

  地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186.5万元,支出决算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实际工作安排,节约支出。

  (十一)转移性支出(类)

  专项转移支付(款)一般公共服务(项)。年初预算6,662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置房及老旧小区专项和特色田园项目,通过转移支付形式支付。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0,500.8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029.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471.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无形资产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3,198.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784.3万元,减少11.79%,变动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严格支出管理,缩减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0,500.8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029.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471.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无形资产购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5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55万元,变动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严格支出管理,减少三公经费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5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6.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9.04%;公务接待费支出7.2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4.2%。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严格支出管理,减少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9.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2.8%,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严格支出管理,减少因公出国(境)的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市交通局组织“中欧班列”+经贸洽谈出国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9.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35.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59.28%,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严格支出管理,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7.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56.55%,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严格支出管理,减少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21万元,接待58批次,850人次,开支内容:各类高质量考核迎检支出以及各条线调研接待支出;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4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33.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10.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31.25%,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严格支出管理,减少培训费的支出。2024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2个,组织培训1036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组织全区物业培训以及参加各条线干部班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7,610.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82.36万元,减少2.86%,变动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严格支出管理,减少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75.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7万元,增长8%,变动原因: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本年支出。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6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部门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部门组织所属单位共对上年度已实施完成的3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57,128.97万元;本部门组织所属单位共开展10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67,629.79万元。

  本部门共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部门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五、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三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三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三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三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人才奖励,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三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三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四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四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四十二、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十三、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四十四、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四十五、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反映其他交通运输支出中除对公共交通运营补助以外的其他支出。

  四十六、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制造业(项):反映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安排的纺织、轻工、化工、医药、机械、冶炼、建材、交通运输设备、烟草、兵器、核工、航空、航天、船舶、电子及通讯设备等制造业支出。

  四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四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四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反映用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五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反映用于公有住房建设及尚未出售或不可售公有住房维修改造的支出。

  五十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