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丨最新!新吴区学生资助政策及操作指南来了

时间:2025-09-15 15:02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5-02408 生成日期 2025-09-15 公开日期 2025-09-15
发布机构 新吴区教育局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通知公告丨最新!新吴区学生资助政策及操作指南来了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家里经济困难,孩子在幼儿园可以获得哪些资助?

  如果您的孩子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就读,可以向所在幼儿园申请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另外,各地幼儿园可能也有当地特色的资助项目,您可向孩子所在幼儿园咨询。

  2.政府资助的标准有哪些?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孩子可以享受减免保育教育费。公办幼儿园免费标准按实际收费标准执行;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高于同类别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按同类别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减免。

  (2)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孩子可以享受每年1200元的政府资助。

  (3)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孩子可以享受每年1000元的政府资助。

  二、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1.义务教育学校有哪些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是免学费的,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小学年级新华字典。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生活补助。如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还可以享受减免在校午餐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和课后延时服务费。

  2.义务教育资助标准是什么?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获得生活补助,其中小学生每人每年15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2000元;同时减免在校午餐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和课后延时服务费。

  (2)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可以获得生活补助,其中小学生每人每年12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500元。

  (3)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可以获得生活补助,其中小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250元。

  三、资助对象认定标准和资金发放政策

  1.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是什么?

  目前,我区将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成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其中以下情况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分别是:1.孤儿(含特困救助学生);2.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3.城乡低保学生;4.特困职工家庭子女;5.残疾学生;6.患重病困境儿童(学生);7. 门诊特殊病种医疗救助对象子女;8. 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或者警察子女、解放军边防指战员子女、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等家庭子女。

  以下情况认定为比较困难学生,分别是:1. 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学生;2. 政府支出型深度救助的家庭子女;3. 监护人监护缺失、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责任、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等困境儿童(学生);4. 低保边缘家庭或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市低保标准以上、1.5倍以下的学生。

  以下情况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分别是:1. 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市低保标准1.5倍以上、2倍以下的学生;2.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学生。

  2.如何申请教育资助?

  目前我区所有教育资助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同时实行学期间动态调整机制。您可在每学年新学期开学后,根据学校老师要求,登陆“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申请资助。

  3.资助经费什么时候发放?

  经学校认定并确认资助名单后,资助经费将按学期发放至申请人银行卡中,在每学期结束前补助都会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