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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公告(方标招用童工案)

发布时间:2025-08-18 10:37      来源:人社局      选择阅读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方标

二、案由:招用童工

三、听证会举行时间:20258251300

四、听证会举行地点:无锡市新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地址:新吴区清晏路28-3)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茂华 ;联系电话:0510-81891575

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25822日前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本机关(地址:新吴区科技商务中心101021办理参加听证会手续;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

特此公告。

 

无锡市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