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18 10:37 来源:人社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方标
二、案由:招用童工
三、听证会举行时间:2025年8月25日13时00分
四、听证会举行地点:无锡市新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地址:新吴区清晏路28-3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茂华 ;联系电话:0510-81891575
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25年8月22日前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本机关(地址:新吴区科技商务中心10楼1021)办理参加听证会手续;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
特此公告。
无锡市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