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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标准

发布时间:2025-06-25 10:44      来源:人社局      选择阅读字号:[ ]     

 

检查事项和依据

检查标准

对劳动用工管理情况的检查

用人单位遵守招用人员、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登记、工资支付、休息休假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对实施技能培训的民办培训机构的检查

场地、设备、师资等办学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组织机构是否健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办学行为是否规范;培训质效是否显著。

对人力资源机构的检查

机构经营范围是否合规、工商营业执照是否具备开展人力资源业务的资质;机构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是否一致;机构是否满足三名及以上专职工作人员,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缴纳社保;机构是否存在违法经营,是否存在被服务对象投诉被查实的违法违规情况;其他异常经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