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23 16:42 来源:统计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统计局统计执法
检查现场检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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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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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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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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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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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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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名称、表号 |
期别、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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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上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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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固定 投资项目 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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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意见或者说明:我已查看过执法检查人员的统计执法证,
(检查对象印章)
检查对象签名: 年 月 日
检查数的计算方法、依据和材料来源:
检查人员签名: 统计执法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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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统计局调查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被调查人员: 身份证号:
性别: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职务:
检查人员: 记录人:
问:我们是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统计局的统计执法检查员,
这是我们的统计执法证,证号分别是 、
, 你是否看清楚了?
答:我看清楚了。
问:请配合我们开展执法检查,并如实回答有关问题,也可以向我们提供书面材料。如果你认为我们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从而影响到本案的公正办理,可以申请我们回避,你是否申请回避?
答:我申请回避,阐述理由。/我不申请回避。
问:《统计法》规定:企事业单位等调查对象,必须依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你是否知道?
答:知道。
问:根据我们检查,你单位****年**月上报的***指标为***,而实际数值为***,相差*****,你确认这个情况核实吗?
答:确认。
问:请你谈谈其中的原因是什么?
答:
问:上述事实构成了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根据《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可以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你是否清楚了?
答:清楚。
问:最后请你校阅笔录,如有异议,可以进行修改。如没有异议,请你逐页签字。
答:以上笔录已阅,无异议。
顶格手写:上述笔录内容与我所述一致。
年 月 日
被调查人员: 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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