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江苏**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案)

时间:2025-05-08 13:41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5-00853 生成日期 2025-05-08 公开日期 2025-05-08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江苏**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案)

 

  当事人江苏**建设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和2024年12月16日,违规将新吴区鸿运路鸿运苑第一社区中苑改造工程项目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无锡实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处置,共约3000方。 属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于2025年4月9日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捌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