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无锡**市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时间:2025-05-08 13:36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5-00852 生成日期 2025-05-08 公开日期 2025-05-08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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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无锡**市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当事人无锡**市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的情况下,于2025年1月17日15时30分将无锡高新物流空港园区建筑垃圾(渣土)水陆中转运输换装点临时堆放的工程渣土运输至无锡美芝电器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台高端洗衣机项目(美的集团无锡高端工业园项目)回填进行处置,共2车次。属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于2025年4月16日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