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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公告(苏锡新城罚听公〔2025〕187号)

发布时间:2025-04-30 14:56      来源:城市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邵飞、潘玉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一案提出听证申请,符合行政处罚听证规定。根据当事人的书面申请,本机关决定于2025年5月7日14时00分,在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新吴区净慧东道70号)举行公开听证。

  特此公告。

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