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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25-00386 | 生成日期 | 2025-02-24 | 公开日期 | 2025-02-24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25年度单位预算公开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办区本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和安置房建设计划的管理;负责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发布征收公告;负责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确需听证的,组织听证会;协助房屋征收部门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负责确定房屋征收范围;负责牵头制定对被征收人补助办法;负责对征收补偿费用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负责对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作出补偿决定;负责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负责对举报房屋征收和补偿行为的调查、核实和处理;承办区级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备案及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备案、公布的信息化管理,监督公布分户补偿情况;承办对区本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评估行为以及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活动的监管;负责辖区内安置用房统筹调拨工作;牵头负责对房屋征收部门及相关单位落实完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年度目标考核和奖罚工作;负责对房屋征收部门的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各种数据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区本级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1、综合管理科;2、征收协调科;3、住房保障科;4、政策计划调研科(棚改指导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经区住建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初步预排,2025年市级攻坚拔点项目19个,包含地铁5号线车辆段及机场改扩建2个结转项目;市级拆房量70万平方米(预报)。
2025年度全部项目统计征收拆迁总量为318.27万平方米(包含市、区、街道级)、全部项目统计总数为86个(新增10个、结转76个)。在此基础上,按照征拆总量50%左右的体量排定年度任务,2025年全区计划完成房屋征收拆迁房屋拆除面积150万平方米,完成签约面积150万平方米。
四、下阶段工作举措及2025年房屋征收工作思路
(一)持续攻坚克难,确保任务完成。继续紧盯未完成市攻坚拔点项目及保底拆房量,严格把控时间节点,集中资源和攻坚力量做好重点突破,推动项目和面积完成取得进展,全力确保年度征收目标保质保量完成;同步做好年度考核验收准备,尤其抓好房屋征收“两证”注销工作落实,加快推动项目收尾进程。
(二)谋定征收方向,确保高质高效。一要清存量。2025年计划项目大多是跨年度实施项目,高新区C区(施方圆)、坊前伯渎河整治片区、新睦园二期、春丰、春雷等项目推进难度大、钉子多,要进一步加大项目攻坚力度,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调查梳理、分层分类,落实“一户一策”,确保存量项目逐步清点清零。二要控增量。前三年全区年征拆总量均达200万平方米,征拆体量大,资金压力大,安置保障压力也大,故2025年要严控新开项目,预排项目大多是既定的重点工程、重大产业、经营性用地以及已明确拆迁资金来源的项目。三要扩质量。加快推进工业园区500亩地块及“三优化三提升”新三年拆迁腾退工作,加大成片拆净力度,提升土地效益,提高工作质效;将经营性用地、重点产业、基础设施、民生实事等项目作为优先解决的重点,以高质量征收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三)强化要素保障,突破瓶颈制约。一要优政策。加快推进货币化安置,推动政策由“低进低出”向“高进高出”平稳转换,结合板块实际情况,分板块、分项目有序推进安置房回购、房票安置、定销商品房建设;充分有效利用好存量资源,加大存量安置房分配力度,多途径处置剩余安置房源。二要强队伍。常态化开展房屋征收业务培训,提升一线征拆人员业务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拆迁安置补偿政策,促进房屋征收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开展。三要提机制。针对年度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继续实行工作专班推进机制,定期召开征拆例会,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针对重大产业、重点片区等项目按要求定人、定责、定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递,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四要保资金。4个500亩成片推进地块中协丰工业园、综保区资金已落实,硕放、鸿山街道2个500亩地块目前融资尚未完成;“三优化三提升”至今年12月底要支付的资金已保障到位,后续硕放、鸿山街道的资金尚未落实。因此,要统筹解决好2025年征收资金问题,尤其是地铁5号线车辆段(线外部分)、500亩成片地块,优化包装征收项目,积极研究政策措施,做好项目融资,用足用好超长期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政策工具,多措并举筹措资金,全力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四)坚持依法征收,保障合法合规。一要强法治。严格依法依规依政策开展各项征收工作,注重征收程序和征收行为合法性,确保程序无瑕疵、行为无风险;加强政策衔接,重点研究安置房全面停建后转定销商品房安置政策转换事宜,全力确保前后政策平衡。二要促稳定。注重征拆工作方式转变,全力保障落实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推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妥善做好征收矛盾化解稳控方案,指导各板块针对停建安置房项目深入分析群众安置需求,切实做好安置房停建稳控及后续化解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三要保安全。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主线,加大拆房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规范管理力度,严格落实拆房登记备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城管部门指导板块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风险防范化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部分
2025年度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单位预算表
公开01表
收支总表
单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713.2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70,000.00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事业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上级补助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65
九、其他收入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
19.13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70,337.05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294.38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四、预备费
二十五、其他支出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70,713.21
本年支出合计
70,713.21
上年结转结余
年终结转结余
收入总计
70,713.21
支出总计
70,713.21
公开02表
收入总表
单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单位:万元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合计
本年收入
上年结转结余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事业
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
收入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单位
资金
合计
70,713.21
70,713.21
713.21
70,000.00
319003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70,713.21
70,713.21
713.21
70,000.00
公开03表
支出总表
单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
经营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合计
70,713.21
579.99
70,133.2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65
62.6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62.65
62.6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1.77
41.77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8
20.88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9.13
19.1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9.13
19.13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9.13
19.13
212
城乡社区支出
70,337.05
337.05
70,000.00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337.05
337.05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337.05
337.05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70,000.00
70,000.00
2120801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70,000.00
70,00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94.38
161.16
133.22
22101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133.22
133.22
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133.22
133.22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61.16
161.1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9.96
49.96
2210202
提租补贴
50.66
50.66
2210203
购房补贴
60.54
60.54
公开04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本年收入
70,713.21
一、本年支出
70,713.21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13.2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70,000.00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三)国防支出
二、上年结转
(四)公共安全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五)教育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65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
19.13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70,337.05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294.38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四)预备费
(二十五)其他支出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二、年终结转结余
收入总计
70,713.21
支出总计
70,713.21
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单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70,713.21
579.99
541.62
38.37
70,133.2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65
62.65
62.6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62.65
62.65
62.6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1.77
41.77
41.77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8
20.88
20.88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9.13
19.13
19.1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9.13
19.13
19.13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9.13
19.13
19.13
212
城乡社区支出
70,337.05
337.05
298.68
38.37
70,000.00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337.05
337.05
298.68
38.37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337.05
337.05
298.68
38.37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70,000.00
70,000.00
2120801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70,000.00
70,00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94.38
161.16
161.16
133.22
22101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133.22
133.22
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133.22
133.22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61.16
161.16
161.1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9.96
49.96
49.96
2210202
提租补贴
50.66
50.66
50.66
2210203
购房补贴
60.54
60.54
60.54
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单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579.99
541.62
38.37
301
工资福利支出
537.40
537.40
30101
基本工资
76.30
76.30
30102
津贴补贴
118.54
118.54
30107
绩效工资
206.17
206.17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1.77
41.77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20.88
20.88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9.13
19.13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65
4.65
30113
住房公积金
49.96
49.96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6.87
36.87
30201
办公费
13.50
13.50
30202
印刷费
1.00
1.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1.00
1.00
30228
工会经费
8.06
8.06
30229
福利费
1.43
1.43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0.92
10.92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96
0.96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22
4.22
30302
退休费
3.16
3.16
30309
奖励金
0.05
0.05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1
1.01
310
资本性支出
1.50
1.5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1.50
1.50
公开07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713.21
579.99
541.62
38.37
133.2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65
62.65
62.6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62.65
62.65
62.6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1.77
41.77
41.77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8
20.88
20.88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9.13
19.13
19.1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9.13
19.13
19.13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9.13
19.13
19.13
212
城乡社区支出
337.05
337.05
298.68
38.37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337.05
337.05
298.68
38.37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337.05
337.05
298.68
38.3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94.38
161.16
161.16
133.22
22101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133.22
133.22
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133.22
133.22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61.16
161.16
161.1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9.96
49.96
49.96
2210202
提租补贴
50.66
50.66
50.66
2210203
购房补贴
60.54
60.54
60.54
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579.99
541.62
38.37
301
工资福利支出
537.40
537.40
30101
基本工资
76.30
76.30
30102
津贴补贴
118.54
118.54
30107
绩效工资
206.17
206.17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1.77
41.77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20.88
20.88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9.13
19.13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65
4.65
30113
住房公积金
49.96
49.96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6.87
36.87
30201
办公费
13.50
13.50
30202
印刷费
1.00
1.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1.00
1.00
30228
工会经费
8.06
8.06
30229
福利费
1.43
1.43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0.92
10.92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96
0.96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22
4.22
30302
退休费
3.16
3.16
30309
奖励金
0.05
0.05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1
1.01
310
资本性支出
1.50
1.5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1.50
1.50
公开09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单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0
0.00
0.00
0.00
0.00
1.00
0.00
0.00
公开10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70,000.00
70,000.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70,000.00
70,000.00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70,000.00
70,000.00
2120801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70,000.00
70,000.00
公开11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单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公开12表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合计
注: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2.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公开13表
政府采购支出表
单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单位:万元
采购品目大类
专项名称
经济科目
采购品目名称
采购组织形式
资金来源
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
其他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合计
2.50
2.50
货物
2.50
2.50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50
2.50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定额)三保
印刷费
其他造纸和印刷机械
集中采购
1.00
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定额)三保
办公设备购置
台式计算机
集中采购
1.50
1.50
第三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25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70,713.2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39.25万元,减少0.06%。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70,713.2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70,713.2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3.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25万元,减少5.2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刚性调整。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0,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70,713.2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70,713.21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2.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5.78万元,增长33.6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预算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9.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94万元,减少13.32%。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预算基数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70,337.0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等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66.48万元,减少0.0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刚性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94.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住房改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4.39万元,增长5.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新招录人员一名,同时,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预算基数调整。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25年收入预算合计70,713.21万元,包括本年收入70,713.2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3.21万元,占1.01%;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000万元,占98.99%;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25年支出预算合计70,713.2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79.99万元,占0.82%;
项目支出70,133.22万元,占99.18%;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713.2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9.25万元,减少0.0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刚性调整。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70,713.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9.25万元,减少0.0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刚性调整。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1.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52万元,增长33.66%。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预算基数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20.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6万元,增长33.67%。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预算基数调整。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9.1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4万元,减少13.32%。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预算基数调整。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337.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6.48万元,减少16.4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刚性调整。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支出70,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133.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02万元,增长13.67%。主要原因是主要为住房保障专项资金,根据本年实际工作安排预算支出。
2.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9.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71万元,减少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转出一名老员工,新招录一名新员工,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总预算基数下调所致。
3.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50.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63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退休人员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预算基数上调。
4.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60.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5万元,减少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转出一名老员工,新招录一名新员工,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总预算基数下调所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2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79.9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41.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38.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13.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25万元,减少5.2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刚性调整。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79.9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41.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38.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70,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支出70,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新吴区房屋征收拆迁工作。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2.5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70,713.21万元;本单位共6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70,133.22万元,占财政性资金(人员类和运转类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