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0 16:05 来源:新吴区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创建中国软件名园,积极构建数字经济示范区。根据《无锡高新区关于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锡高管发〔2022〕16号),现启动2024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请组织符合条件的各类法人单位积极申报。
一、重点支持范围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重点任务,支持产业培优育强、行业应用推广和产业生态优化,具体范围主要包括:软件、区块链、元宇宙、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
二、组织申报事项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无锡高新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经营和纳税,符合国家布局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各类独立法人单位。
2.申报单位须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健全,在项目申报前无严重失信行为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导向,发展目标明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影响力大。
4.签订“一事一议”的企业,在协议期内仅可申请该指南中I项目,其它项目不予支持(“一事一议”中明确注明可兑现的产业政策除外)。
5. 申报项目实行限项限额管理,评审制项目同一企业、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2个,核准制项目同一企业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5个,且同一企业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6.申报项目须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项目,其中A类和E4项目以附件申报指南中要求的项目时间为准。
7.项目申报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申报项目所属子项所规定的申报条件(详见附件),申报材料、具体办法详见附件各子项“项目申报指南”,各子项政策就高不重复。
8.按照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属于2023年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的企业或者属于江苏省数字工信平台纳统的企业需按要求完成填报工作。
(二)项目申报要求
同一单位的同一项目不得在本年度其它政府资金中重复申报,市、区两级同类政策,按就高原则,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
(三)申报受理方式
1.采取网上申报和线下受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项目均需在网络申报,网上申报材料内容与线下受理材料内容必须一致,如发现有不一致的情况,将不予受理或视为初审不通过。
2.网络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即日起可登录无锡高新区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http://eswnd.ixinwu.com),注册登录后选择相应项目进行网络申报(已注册企业无需重复注册)。企业类别共三类:软件(含区块链、元宇宙)、物联网(含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申报单位根据自身企业属性选择对应类别,如选择“软件(含区块链、元宇宙)”企业类别,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认定文件:通过“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软件企业”、“江苏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或省级以上软件行业协会软件企业认定的文件。
3.线上审核:所有项目实行属地园街初审、区级部门联审、第三方机构或专家线下会审或网上评审。其中,除G1项目外,区级部门复审均由区工信局和财政局进行,G1项目由区人社局和财政局复核,工信局负责软件企业认定。涉及街道承担的项目,由街道进行实质性审核,所需资金由区街两级按照《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区与园街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高管发〔2021〕26号)文件原则承担。经过受理审核完毕的区级承担项目,由区主管部门联合区财政局发布拨付通知。街道园区项目,由各自发文拨付。
(四)申报受理时间
J3类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24:00,其余所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6日24:00。项目受理后,除B2/B3/I3/I4/I5类项目外,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9月20日(星期一)15:00前将项目纸质材料胶装3份(与申报系统材料一致)送至区级主管单位对应审核人。
三、工作要求
(一)推进执行落地。各街道(园区)按文件要求受理、审核、推进条款执行落地,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政策执行情况抄送至区相应主管部门。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街道(园区)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辖区、本行业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程序公正、公平和规范。
附件
A. 推进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企业新落户奖励A1-P1;投资机构引荐企业奖励A2-P4)
B. 加强核心数字技术攻关(企业关键技术揭榜攻关项目B1-P6;信创产品认定奖励B2-P11;信创产品适配测试补贴B3-13)
C.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平台和开源社区建设运营补助C1-P15;购买企业云计算服务补贴C2-P17)
D. 支持企业规模发展(企业规模发展奖励D1-P19;首版次软件、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认定奖励D2-P21)
E. 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新型智慧城市或信创示范项目采购合作支持E1-P24;拓展区外示范项目(含信创)形成采购合作支持E2-P29;5G等新一代通信技术创新应用示范建设项目奖励E3-P34;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支持项目E4-P44)
F. 支持企业融资并购(企业融资租赁设备贴息补贴F1-P46;企业投资兼并补贴F2-P48)
G. 支持核心人才引育(软件企业首次就业人才安家补贴G1-P50;校企共建产业学院或示范基地补贴G2-P56)
H. 支持申报创新成果(重点项目、产品及应用示范奖励H1-P58;取得会议论坛创新成果支持H2-P60)
I. 强化资质标准建设(标准研制奖励I1-P63;重点软件企业支持I2-P65;区块链项目备案奖励I3-P67;企业资质认证奖励I4-P69;软件著作权奖励I5-P72;工业信息安全防护等级认定奖励I6-P74;工业信息安全服务行机构支持I7-P76)
J. 鼓励数字生态建设(企业参展支持J1-P78;企业举办重大活动支持J2-P80;行业促进机构发展支持J3-P83;产业特色园区建设支持J4-P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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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锡高新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