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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吴区开展“生态修复,补植复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项普法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12 11:58      来源: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规定,推动新吴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向纵深发展,在全国第46个植树节到来之际,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会同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在梁鸿国家湿地公园开展了“生态修复,补植复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项普法活动。

  3月12日下午,企业环保相关负责人参观了梁鸿国家湿地公园鸢尾园生态修复项目及普法宣传中心,新吴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现场讲解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工作开展情况,并向企业宣贯《无锡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宣传手册》。补植复绿活动中,大家相互配合,挥锹铲土、扶苗填压、接水浇灌,经过一番劳动,一株株树苗在暖暖的春风中焕发出勃勃生机。

  本次活动以植树节为契机,进一步推进了生态修复效果可视化、替代修复集中化、法治宣传大众化,积极传播生态文明法治理念,激发企业主体意识,让企业沉浸式体验到损害生态环境应当承担的生态修复责任,引导排污单位从“损害者”转化为“保护者”。

  新吴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多样化生态环境替代修复方式,辖区内梁鸿国家湿地公园和大溪港湿地公园获评首批市级生态损害赔偿示范修复基地,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替代修复提供了实践平台。梁鸿国家湿地公园已累计投入生态损害赔偿金约110万元,完成湿地生态恢复面积约11000m²,栈道建设面积182m² ,植被恢复面积约9085m²,绿化工程面积约1400m²,种植树木150棵,区域湿地生态景观和空气质量均得到显著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