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供养办事指南(2023)

时间:2023-12-08 15:32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2-04681 生成日期 2023-12-08 公开日期 2023-12-08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新吴区民政卫健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特困人员供养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相关规定

  保障标准:

  自2023年7月1日起,我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1645元/月

  申请材料:

  1.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3.申请社会救助信用承诺书

  4. 收入证明、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申请—户籍所在地社区事务工作站受理、调查—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

  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30个工作日+7天公示。

  办理地点: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窗口或所在地社区申请办理。

  联系方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社会事务处 8189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