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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7 09:51      来源:新吴区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     

商务局、综保区管理局、科创中心、招商中心、空港经开区、太科园管理办、各街道办事处、星洲股份、软发公司、微纳公司、生科公司、集成电路公司,各相关单位:

  近期,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申报工作,现就我区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01、申报条件

  申请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的企业,须是已进入相应培育库中的企业,且企业最新的(近一个月内)信用评价等级须在B-(含)以上。

02、评价标准

  坚持“自主申报、综合评价、择优遴选、树立导向”的工作原则。“三类”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详见《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办法(试行)》。

03、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

  企业首先在“无锡科技创新服务云平台” (网址:https://www.wuxiicloud.cn/)注册账号(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再注册),经审核通过后使用账号进行登录,选择“三类企业评价遴选”,然后点击“新增”按钮,进入“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申报表”填报数据并上传附件材料,最后点击“提交”。区级主管部门审核时间截至2023年12月5日。

  待市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企业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带有水印的申报书(见附件1),并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按要求装订后报送至所属板块。纸质材料须按照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具体要求见附件2。

  2.审核推荐

  请申报企业和板块对照《申报材料审核表》(不用胶装进申报材料,见附件3),逐条检查、认真核对,确保申报材料的完备性。如有缺漏,应提醒企业补充完善。

  3.材料报送

  各板块将盖章推荐的《申报材料审核表》《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各一份),连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2023年12月8日前统一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处(新区科技商务中心909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没有板块推荐的材料不受理。

04、支持方式

  根据《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2〕86号),市级每年通过“拨改转”专项转移支付方式下达奖励资金,对评价遴选的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按上年度研发投入分别分档给予奖励。

05、工作要求

  1.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并作出信用承诺(见附件5),自觉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入库及申报评价遴选的资格。各板块要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认真把关,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如有需要,可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

  2。各板块要高度重视“三类企业”评价遴选工作,准确理解“三类企业”的评价指标体系,切实弄清“三类企业”申报书填报内容及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主动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确保申报工作有序开展。

  3。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申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确保申报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化操作,坚决杜绝“有偿服务”行为的发生,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为申报企业编写申报材料。

06、联系方式

 

  附件:

  1.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申报书

  2.申报材料清单说明及装订要求

  3.申报材料审核表

  4.推荐汇总表

  5.企业信用承诺书

  6.企业知识产权汇总表

  7.企业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8.2022年企业职工情况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科技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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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锡高新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