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9 09:44 来源:新吴区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2〕86号)文件精神,根据《无锡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和运行管理办法》(锡科规〔2022〕86号)要求 ,现组织开展我区2023年度无锡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无锡市新吴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科技服务企业等。
二、申报条件
(一)研发设计类
1.平台前期已投入建设且实质性开展运行,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收入能够有效支撑自身良性运行发展;
2.技术水平与能力在本市具备领先优势,有较为明确的用户群体;
3.平台服务场所相对独立集中,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4.平台有相应服务领域所需要的软硬件设备,设备原值不少于1000万元;
5.平台有稳定的专业服务队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6.建立有效的投入机制、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明确平台服务部门机构的设置,制定平台的服务流程和规章制度,财务独立核算。
(二)检验检测类
1.平台前期已投入建设且已实质性开展运行,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收入能够有效支撑自身良性运行发展;
2.平台服务场所相对独立集中,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平台有相应服务领域所需要的软硬件设备,设备原值不少于500万元;
4.平台有稳定的专业服务队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5.上年度取得科技服务收入不少于300万元,科技服务收入需经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成登记认定;
6.建立有效的投入机制、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明确平台服务部门机构的设置,制定平台的服务流程和规章制度,财务独立核算。
(三)概念验证类
1.平台前期已投入建设且已实质性开展运行,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收入能够有效支撑自身良性运行发展;
2.平台服务场所相对独立集中,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拥有能够支撑概念验证全流程服务的仪器设备资源;
4.具有开展概念验证服务的专业化人才团队,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专职人员应至少包括技术经纪(经理)人2人、基金投资项目经理2人;
5.拥有概念验证项目咨询专家顾问团队,专家团队总人数不少于10人,团队成员应为学术界、产业界、投资界等领域的知名专家、资深学者、行业龙头或标杆企业家、专业投资人等;
6.依托单位单独或与其他主体合作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投资基金,基金规模不低于500万元;
7.建立概念验证项目库,有持续开展概念验证服务的稳定项目来源,累计入库项目数量不少于10个。近两年已完成概念验证服务的项目不少于5个,获得股权融资不少于500万元或实现技术许可、技术转让交易额不少于200万元,获得概念验证服务收入不少于10万元;
8.建立有效的投入机制、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阴确平台服务部门机构的设置,制定平台的服务流程和规章制度,财务独立核算。
三、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无锡市科技计划(资金)项目申报书(无锡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附件1),项目名称应为无锡市***(技术领域)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并根据申报书中的要求按顺序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封面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式六份,于9月26日前报送至区科技局(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新区科技商务中心902室)。
2.已建有市级(含)以上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依托单位(高等院校以院系为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研发设计类和检验检测类平台的新申报;
3.高等学校、省部属科研院所、三甲医院申报项目不受推荐限额限制。
四、联系方式
附件:无锡市科技计划(资金)项目申报书(无锡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科技局
2023年9月13日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和下载附件
来源:无锡高新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