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吴区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项目比价采购的公告

时间:2023-09-04 14:52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3-03424 生成日期 2023-09-04 公开日期 2023-09-04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新吴区司法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为积极推进新吴区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深入查找影响我区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存在的问题短板和关键因素,坚持民意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推进提升整改工作,经新吴区司法局研究决定,拟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线上测评工作,并就该建设服务项目进行比价采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积极推进新吴区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深入查找影响我区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存在的问题短板和关键因素,坚持民意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推进提升整改工作,经新吴区司法局研究决定,拟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线上测评工作,并就该建设服务项目进行比价采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新吴区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项目,服务内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总体方案;

  2、相关设计效果图;

  3、项目报价清单,总报价(含税)不超过10万元。

  二、参加比价采购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本项目要求的相关经营范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递交比价采购方案

  1、比价采购方案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17:00时,在截止时间前将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新吴区司法局1209办公室,同步提交比价采购设计方案。

  2、比价采购方案应密封包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

  四、比价采购办法

  新吴区司法局将组织人员对所有收到的符合资格要求的比价采购方案进行评价,评价方法为综合评估合理低价法,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

  五、签署合同协议书

  中标人在收到采购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新吴区司法局签署合同协议书,同步开展相关建设服务工作。

  新吴区司法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