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04 10:33 来源:新吴区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无锡高新区关于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锡高管发〔2022〕16号),支持行业协会发展,促进行业协会对于我区重点产业集群的服务支撑,现征集2023年度无锡高新区重点产业集群促进机构(集成电路、软件)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为在新吴区注册为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重点产业集群(集成电路、软件)提供公共服务活动的法人主体,符合重点产业集群促进机构(以下简称“促进机构”)相关职能的行业协会、学会、联盟等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在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明晰的业务范围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2. 具有健全的行政、财务、人事、资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财务合规。
3. 专职人员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产业集群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核心成员以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为佳。
4. 具有综合性或专业性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志于服务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能够按照促进机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能力、拓展业务。
(二)服务要求
1. 机构需在申报年度内围绕集成电路、软件产业,协助开展产业运行监测和数据统计,软件产业主要完成全区2023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年报统计。
2. 机构需积极搭建行业企业交流平台,提供招商信息,服务行业企业,每年组织不少于2场行业服务活动。
3. 机构需在申报年度内围绕集成电路、软件产业,编制产业运行动态报告及相关产业规划等,每年完成不少于4篇高质量产业报告。
4. 机构需在申报年度内开展产业对接活动和国内外交流合作,每年举办不少于1场跨地区产业交流和2场技术沙龙活动。
5. 机构在开展自身建设、发挥基础作用的同时,围绕汇聚资源、开展活动、形成成果在省市区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地位。
三、申报程序
1. 拟申报单位填写服务申报书并向区工信局提出申请;
2. 区工信局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综合评审结果,分别选择1家集成电路产业集群促进机构和1家软件产业集群促进机构开展产业服务工作;
3. 向拟选定的促进机构发放目标任务书,并根据考核细则对任务完成效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周期:2023年9月-2024年9月,评价结果将作为相关产业政策兑现的依据。
四、申报材料
1. 重点产业集群促进机构(工信类)服务申报书(见附件)。
2. 申报主体责任声明,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盖公章。
3. 相关证明材料:
(1)单位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申报截止日时处于有效期);
(4)上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
(5)相关服务业务合同和项目年度投入经费支出凭证;
(6)其他相关材料,如办公场地的证明、规章制度、收入来源证明、客户满意度证明;
(7)工作人员花名册(需附:劳务合同、发放薪酬或缴纳社保证明资料)。
(8)其他证明材料。
拟申报单位请于9月10日(星期一)前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6份,并加盖公章报区工信局1221室,软件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3619437@qq.com,集成电路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02751007@qq.com。
联系人:
软 件 徐堂新 电话:81890647
集成电路 杨曰近 电话:81890693
附件
重点产业集群促进机构(工信类)服务申报书
来源:无锡高新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