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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院士工作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3 09:21      来源:新吴区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     

区商务局、综保区管理局、科创中心、招商中心、空港经开区、太科园管理办、旺庄街道、江溪街道、梅村街道、鸿山街道、星洲工业园、软发公司、基地公司、生科公司、微纳公司等相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及市科技局通知,2023年度江苏省院士工作站开始申报,请各单位或部门对照通知要求,全面挖掘院士合作项目,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01、申报对象

  支持在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围绕无锡市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领域,积极建设企业院士工作站。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

02、立项标准

  1.符合国家政策,符合企业院士工作站功能定位。

  2.建站企业与院士有较好的合作基础,院士团队研发方向与企业主营业务一致,企业与院士及院士所在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3.建站企业有稳定的经费投入,具备一定规模,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比不低于3%。

  建站企业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企业拥有与合作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1项以上知识产权授权。

  建站企业拥有一支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其中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与院士团队人员原则上为5:1。

  企业院士工作站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并建有院士及其团队必需的生活保障配套,配有院士专职秘书。

  4.重点支持建有省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的企业建立企业院士工作站。

03、特别提醒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请各申报单位在申报前与院士方面签订合作协议外,还需签署建站确认书,以免无效申报。

04、工作要求

  1.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电子档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三份)、院士工作站建站确认书(模版见附件2,纸质原件及扫描件各一份,单独放置)送至相关部门、街道或园区。

  2.推荐单位在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上加盖公章(电子档及纸质一式两份),连同申报单位正式申报材料和建站确认书统一报送区科技局。

  3.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0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玮婷

  联系电话:81890945

  附件:

  1.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

  2.院士工作站建站确认书

  3.2023年新建省级院士工作站登记汇总表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科技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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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锡高新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