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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稳岗留工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9 10:13      来源:新吴区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支持企业春节期间有序生产、稳定就业形势,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无锡市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有序生产若干措施》,现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内容

  1、支持重点企业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

  1. 申报条件

  对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纳入电力保供“白名单”,其中2023年1-2月规上工业产值同比增幅超过15%的,由属地政府分档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申报流程

  (1)免申即享。

  (2)区工信局根据统计联网数据,筛选汇总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扶持明细,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即兑现扶持资金。

  3. 分档原则

  (1)2023年1-2月规上工业产值同比增幅超过15%,增幅低于3000万元企业,按照每家企业3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2)2023年1-2月规上工业产值同比增幅超过15%,增幅超3000万元低于1亿元企业,按照每家企业8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3)2023年1-2月规上工业产值同比增幅超过15%,增幅超1亿元企业,按照每家企业15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联系人:施迪;咨询电话:81891329

  2、一次性稳岗留工奖补

  1. 申报条件

  (1)春节当月(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退工人数占全部企业职工数 5%(含)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2023年1月在职参保人数300人及其以上的),按照每人1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适用对象为企业正式员工。

  2. 申报流程

  (1)企业公示。企业将2023年度1月份退工人员、在职参保人数以及退工人数占全部企业职工数的比例在厂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向所在街道(园区)、招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审核。各街道(园区)、招商服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对各自所属的企业申报进行受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将企业申报材料汇总至区人社局。

  3. 申报材料

  (1)一次性稳岗留工奖补申请表(附件1)

  (2)2023年1月退工人员明细表(附件2)

  (3)2023年1月份在职参保人员证明材料

  联系人:屠舒妍;咨询电话:85383590  

  3、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1. 申报条件

  企业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经培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按规定以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 元、技师3000元、高级技师4000元的标准给予相应培训补贴。

  2.申报流程

  企业可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线申报上述补贴。

  (1)企业按照规定履行培训报名、备案、开班、考核评价、证书发放、补贴申请等全过程实名制管理。

  (2)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对企业上传的材料逐级进行要件形式审查,根据企业提交的名单核定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人数和培训补贴金额,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3. 申报材料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评估细则(附件3)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表(附件4)

  联系人:盛锦茂;咨询电话:81891593

  4、延长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1. 申报条件

  按照国家规定,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对已规定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企业,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补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可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申报流程

  按照市级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屠舒妍;咨询电话:85383590  

  5、人力资源机构引进职工奖励

  1. 申报条件

  春节当月(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为高新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引进首次来锡就业10人(含)以上;且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高新区内注册、经营和纳税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 申报材料

  (1)企业稳岗留工补贴申请表(附件5);

  (2)引进首次来锡就业员工花名册(附件6);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规上工业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5)从事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书副本复印件;

  (6)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向所在街道(园区)、招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各街道(园区)、招商服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对各自所属的企业申报进行受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将企业申报材料汇总至区人社局。

  联系人:张祥林;咨询电话:85221639  

  6、企业返岗复工服务包车补助

  1. 申报条件

  区内规上工业企业,2023年1月22日-2月19日期间,对企业通过租用(含合租)大巴车等方式接回市外较集中地区的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给予费用70%的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

  2. 申报流程

  (1)企业公示。企业将包车时间、包车方式、人员明细、包车费用等情况在厂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向所在街道(园区)、招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审核。各街道(园区)、招商服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对各自所属的企业申报进行受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将企业申报材料汇总至区人社局。

  3. 申报材料

  (1)返岗复工服务包车补助申请表(附件7)

  (2)返岗复工服务包车申报明细表(附件8)

  (3)承运合同

  (4)包车费用相关发票及转账凭证

  联系人:屠舒妍;咨询电话:85383590  

  7、企业返岗复工服务包车补助

  1. 申报条件

  区内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对于2023年1-2月首次自行来锡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正式员工,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给予交通补助,低于500元按实际补贴,超过500元按照500元进行补贴。

  2. 申报流程

  (1)企业公示。企业将首次自行来锡就业人员明细、来锡时间、来锡方式、车费等情况在厂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向所在街道(园区)、招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审核。各街道(园区)、招商服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对各自所属的企业申报进行受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将企业申报材料汇总至区人社局。

  3. 申报材料

  (1)自行来锡就业人员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9)

  (2)自行来锡就业人员交通补助申请明细表(附件10)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社保缴费明细

  (5)员工来锡车票

  (6)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屠舒妍;咨询电话:85383590  

二、其他

  1.本指南由区工信局、财政局、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2.申报对象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除收回专项资金外,还将列入负面清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3.稳岗留工政策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7月30日

  附件

  1. 一次性稳岗留工奖补申请表

  2.2023年1月退工人员明细表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评估细则

  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表

  5.企业稳岗留工补贴申请表

  6.引进首次来锡就业员工花名册

  7.返岗复工服务包车补助申请表

  8.返岗复工服务包车申报明细表

  9.自行来锡就业人员交通补助申请表

  10.自行来锡就业人员交通补助申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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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锡高新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