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无锡市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时间:2023-06-05 14:47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3-01568 生成日期 2023-06-05 公开日期 2023-06-05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鸿山街道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政策咨询
内容概述 无锡市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一、《办法》起草的背景

  近年来,国家对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中独特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6号)指出“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 《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2016〕46号)明确“鼓励依托街道(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一批品牌性社会组织。” 《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民办发〔2020〕36号)要求“依托街道(乡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等,为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支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提供社区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苏民发〔2020〕7号)明确“健全评估激励机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估,加强评估结果运用。”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起草符合我市社会组织发展实际,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扶持政策文件非常必要。

  二、《办法》起草的主要依据

  根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等系列政策法规为主要依据,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研究制定,依据充分,内容合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十六个条款。

     第一条、第二条明确了政策立法依据和扶持范围。

  第三条—第八条明确了具体扶持内容:

  第九条—第十条明确了扶持资金的申请和评审流程。

  第十一条—第十三条明确了扶持资金的监管管理。

  第十四条明确了江阴市和宜兴市资金安排

  第十五—十六条明确了文件解释权限和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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