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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10批)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6 10:02      来源:新吴区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     

  为推进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技术创新,加快提升我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水平和竞争力,依据省工信厅《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和市工信局相关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第10批)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基本条件

  (一) 申报单位为在我区注册的软件企业。

  (二) 企业具备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企业年软件业务收入在4000万元以上(嵌入式软件企业年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其中软件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40%)。

  (三) 企业设有独立的软件与信息服务技术中心。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和产学研合作机制,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在所申报的领域内,近三年新增软件著作权、专利总数不少于10项。

  (四) 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和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技术中心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企业每年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800万元;技术中心研发设备和工具软件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五) 技术中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 势。技术中心人员数不低于60人,且从事软件工作的专职人员占技术中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80%。

  2.申报类别

  (一) 基础软件技术中心

  (二) 工业软件技术中心

  (三) 信息安全软件技术中心

  (四) 互联网信息服务、区块链技术中心

  (五) 云计算及大数据服务技术中心

  (六) 集成电路设计服务技术中心

  (七) 其他软件技术中心

  请申报单位结合主营业务涉及的领域,对应分类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

  3.截止日期

  请各街道(园区)积极组织发动企业申报,在组织软件企业申报的同时,指导企业编写《江苏省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1)和《江苏省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做好遴选和推荐工作,并请于2023年6月5日前行文将企业申请材料(纸质盖章一式三份)和《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我局,同时将Word和Excel格式文件和企业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403619437@qq.com。

  联系人:区工信局信息产业处 徐堂新 81890647

  附件

  1.江苏省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2.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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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锡高新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