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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9 10:28      来源:新吴区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     

  为有效掌握和了解我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现状,做好全区软件产业经济运行分析,根据工信部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要求,结合《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属地统计实施方案》(锡新办函〔2022〕5号)要求,现就我区2022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主体

  在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注册的企业。统计范围:一是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软件业务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嵌入式系统软件)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0%、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是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或其集成电路设计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三是主要从事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或数据服务,且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软件业务类型包括软件产品、信息技术服务、信息安全、嵌入式系统软件等四大类。

  二、报表内容

  年报主要调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经营指标及产品业务情况,具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主要财务指标表、企业主要业务指标表、软件业务收入分类表和人工智能企业业务指标表。相关报表及指标解释见附件1。

  三、填报时间及方式

  请各有关企业于3月17日前登录https://xxcyqiye.miit.gov.cn填报年报,有关操作流程见附件2(常规用户名:组织机构代码_RJ,初始密码:abc@123456)。请综保区管理局、空港经开区(硕放街道)、太科园管理办、旺庄街道、江溪街道、梅村街道、鸿山街道积极动员本辖区内相关企业主动填报,协助做好沟通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年报填报工作。

  四、有关要求

  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是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由工信部具体执行的行业统计工作,请我区各街道园区、相关企业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要求及时填报数据。

  2. 软件年报统计数据主要用作主管部门经济运行分析和政策制定依据,不用于统计以外的其他目的,不作为财税部门依法征税依据。

  3. 软件年报统计是我区服务软件企业的重要支撑和依据,未按本通知要求填报入库企业,原则上不得享受软件相关扶持政策。

  五、联系电话

  新吴区工信局:朱晓璇     电话     81891222

  QQ群:高新区软件年报群     群号     599497616

  附件

  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

  2. 企业用户使用手册

  3. 常见问题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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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锡高新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