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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吴区2023年春季征兵工作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23-01-07 17:35      来源:新吴区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     

  全国征兵网2023年征兵报名通道正式开启!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2023年征兵开始啦!

报名时间

  上半年征兵报名:

  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

  下半年征兵报名:

  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

  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须进行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2.年龄条件

  (1)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毕业生、高校新生、在校生18至22周岁;

  (2)普通全日制毕业班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

  (3)研究生: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6周岁。

  3.体检基本条件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体质指数(BMI)等于:体重(千克)/身高(米)。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说明】: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半年以上,无并发症,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

  其他身体标准条件,应征青年可以登录“全国征兵网”首页查阅《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了解详细内容。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在报名结束前,有应征意向的适龄青年应在户籍地报名并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登记表》,大学生同步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初检初考。应征青年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学历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街道武装部参加初检初审。

  3.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时间计划1月中旬开始,应征青年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区征兵办公室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4.政治考核。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开展政治考核工作,体检合格者,将由区征兵办公室通知应征青年所属街道武装部,安排走访调查。

  5.役前教育。区征兵办公室将组织预定新兵进行为期不少于14天的役前教育。以思想教育为主、军事训练为辅,并同步开展体格抽查复查工作。

  6.预定新兵。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考和役前教育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衡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预定新兵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7.公开公示。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区、街道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8.批准入伍。预定新兵经过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等待交接起运,统一送至部队服役。

  国家对退役军人安置政策不断完善,军人的福利待遇“ 水涨船高 ”。

三、优待政策

  (一)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大学生入伍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优先征: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等政策。

  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研究生考试政策:大学生士兵(不含往届)退役后3年内(在校生和新生在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从2021年起,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学费资助: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包含义务兵、直接招收军士和定向培养军士。

  高职(专科)升学: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毕业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同时也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发展平台

  选取军士: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军士;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首次选取军士,在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报考军校:专科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电组织本科质次招生考试,录取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两年。

  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兵参加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士兵提干: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主要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等。

  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8级残疾等级的;(4)烈士子女。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市户籍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可与符合条件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和大学生村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二)参军入伍经济待遇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征集地人民政府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的标准发放(义务兵到西藏地区服役,优待金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12.5%确定),当年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在服役部队授衔后,在享受年度优待金的基础上,增发义务兵入伍慰问金(服义务兵期间,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随当年优待金一并发放);

  2.退役安置金。义务兵退役后,由所在部队按照每人每年4500元标准予以发放。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发放。其在部队已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应当从中扣除。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役第三年起,每多服役一年增发义务兵阶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10%;

  3.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的和在江苏省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大学生应征入伍后,每年由批准入伍地按照当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40%—60%增发;

  4.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5.义务兵津贴。目前义务兵第一年津贴费1000元,第二年津贴费1100元(参考2022年发放标准,数额以实际部队发放为准);

  6.退役养老医疗保险。目前大约3万元(2年服役期算工龄)。

  7.入伍保险。由我市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士兵,服义务兵期间,由批准入伍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每年购买重疾补充保险,承担意外身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身故、50种重大疾病以及医疗费用四项保险责任。

  8.抚养人体检。由我市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士兵,组织其父母(抚养人)每人进行一次免费全面健康体检(按照不超过400元/人的标准组织体检),非无锡籍大学生士兵父母体检可自行实施,批准入伍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标准予以报销。

  9.如果在部队立功受奖,另外发放立功奖励金:

  (1)荣立一等功及以上荣誉的,按照不低于当年优待金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发放;

  (2)荣立二等功的,按照不低于当年优待金标准的百分之四十发放;

  (3)荣立三等功的,按照不低于当年优待金标准的百分之二十发放;

  (4)评为优秀士兵的,按照不低于当年优待金标准的百分之十发放。

四、报名咨询

  微信关注并进入“江苏征兵”公众号,点击右下方“我要当兵”。

  新吴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各街道武装部征兵联系方式及报名方式如下:

  新吴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

  何旦龙    68649811   15061527237 

  空港经开区(硕放街道)

  邹一峰    85251965   13951519635

  旺庄街道   

  舒明辉    85216908   13222923579

  江溪街道   

  曹桂强    85045390   15298443110

  梅村街道   

  周艺林    88158827   15052286709

  鸿山街道   

  戈永良    88997405   13861867895

  新安街道   

  任海滨    85357197   13665194403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张仁学    85342017   13585089910

  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热线  

  0510-68649800

来源:无锡高新区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