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5 22:12 来源:新吴区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5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切实组织好我区2023年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及要求
01.项目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组织方式及要求进行申报。本计划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或属于量产能力放大及技术改造的项目。
02.请区商务局、综保区管理局、科创中心、招商中心、空港经开区、太科园管理办、旺庄街道、江溪街道、梅村街道、鸿山街道、星洲工业园、软发公司、基地公司、科创公司、微纳公司等相关单位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发动企业申报,并对申报单位的经营状况和社会信用进行严格把关,明确推荐意见。有严重社会信用问题或知识产权存在纠纷的项目不予推荐。
03.2023年实行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网址:http://kjjh.kxjst.jiangsu.gov.cn/)同时进行的申报方式,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04.本年度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原则上从本次申报推荐的项目中遴选;推荐申报省项目未获立项的,列入本年度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优先推荐和支持项目。
二、申报类别
本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按重大战略产品创新项目(A类)、成果转化产业技术创新项目(B类)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项目(C类)三大类进行组织,并设立集成电路产业创新专题。
A类项目:鼓励龙头骨干企业有针对性地揭榜,鼓励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整合高校院所、应用单位等各类创新资源,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协同攻关。A类项目实行不限额申报,单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0万元,省地联动项目(指南代码1003、3102)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00万元。
B类项目:实行择优推荐、限额申报,单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500万元。
C类项目:另行组织。
三、工作进度
01.11月23日(星期三)前,项目申报单位报送企业股权结构证明(一式两份,需盖章)。
02.12月2日(星期五)前,项目申报单位报送以下材料:项目申报书及全部附件(纸质装订,一式三份,不盖章)。本次报送的材料将参加全市项目初评,过期不再受理。
03.12月23日(星期五)前,通过项目初评的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待区科技局审核后打印、装订材料。
04.12月26日(星期一)前,项目申报单位完成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材料按照《通知》要求装订,一式四份(盖章)。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兰,81890900;徐心懿,81891523。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区科技局902。
附件: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科技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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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锡高新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