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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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2-04678 生成日期 2022-09-09 公开日期 2022-09-09
文件编号 锡新办发〔2022〕32号 发布机构 新吴区司法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2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1〕30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锡委办发〔2022〕55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空港经开区、各街道,区各部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市有关单位驻区条线机构:

  《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党政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2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1〕30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锡委办发〔2022〕55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对我区丰富的法治文化资源进行深入挖掘和创造性转化,注重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营养,从革命文化中挖掘教育资源,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凝聚思想共识,通过建设一批法治文化传播阵地、推出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力作、形成一批法治文化理论成果,增强法治文化的引领力、传播力、感染力,充分发挥文化的思想教化、行为塑造、风尚引领功能,努力使法治文化在潜移默化中浸润广大干部群众的心田,为新吴奋力建设高质量落实新发展理念标杆示范区,争当无锡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先导引领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区上下不懈努力,全民普法工作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树立,法治文化凝聚引领能力显著提升;全区各级普遍建立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化惠民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在全市全省全国有影响的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法治文化创作生产能力显著提升。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新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基本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实现法治文化建设整体水平走在全市、全省、全国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党校和干部培训重点课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同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同国家、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等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各类融媒体资源,利用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立宣传专区、专栏,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月”活动制度化。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区、街道宪法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健康成长·民法典护航”等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

  (三)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科学研判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优化升级“需求—研判—反馈—供给”的精准服务模式,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实践教育人民。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拓展群众依法有序参与人民调解、法庭审判、法律执行等实践的渠道,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体验感知法治实践中强化法治意识。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广泛开展各类主题普法活动,教育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广泛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积极引导公民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垃圾分类、杜绝餐饮浪费、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等,培养规则意识,培育良好法治环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共建法治文化阵地。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中体现法治元素,紧扣长江经济带建设、大运河文化带新吴段建设,创新打造“江”“河”“湖”“溪”等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带(长廊),高质量建设法治文化特色园,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城乡全覆盖。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立足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品牌,集中优势资源,打造高品质法治文化阵地,加强区、街道、社区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共建工作,加强基层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向基层深入,推进新吴区民法典法治文化园建设,把法治元素导入群众公共文化生活,有效发挥法治文化阵地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打造大运河畔、特色园法治景观集群区,结合各地区独立景观、基地,以及各部门、各单位专业法主题场馆,推进法治文化与社会文化有机融合,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功能互补,“点串成线,线连成片”,聚集阵地促进融合,协同发挥阵地普法宣传作用。加强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的动态管理和巩固提升,保持总量稳定、动态平衡,省级阵地复评考核优秀率不低于30%,更新率不低于10%;升级现有法治文化阵地,丰富内涵形式,增设互动设施,强化日常维护,推动发挥作用。

  (五)打造法治文化精品。通过专项资助、社会征集、奖励激励等多种手段,鼓励创作生产优秀法治文艺作品,联合各类文化文艺类社会组织,深挖新吴本地优秀传统和特色文化资源,将法治元素植入吴歌、锡剧等特色民间文化元素,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依托本地网络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移动客户端、公共大屏等载体,组织开展法治书画、漫画、公益广告、动画、短视频、微电影等征集展播活动,建立全区法治文化作品精品库,汇聚优秀网络法治文化作品,实现共建共享。研发法治文创产品,将具有新吴特色的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生活、工作、学习用品等与法治文化相融合,创作法治文创产品,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和展示。接续法治文化传承发展,加强对我区法治历史遗迹的挖掘和保护,弘扬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和精神,因地制宜建立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加强对法治典籍、文物的保护和整理,梳理法治名人故事、法治格言警句,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传下去。

  (六)深化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利用锡剧、吴歌、滑稽戏等民间艺术形式,打造地域特色法治文化艺术团,因地制宜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加强重点活动上下联动,鼓励跨区域、跨领域合作,着力打造特色鲜明,融思想性、教育性、实用性于一体,立得住、叫得响的“法润新吴”品牌项目。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充分利用“三下乡”等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下基层活动,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图书阅读、法治微电影联播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进家庭、进景区宾馆、进医院、进交通运输工具等,街道、村(社区)每年组织专题法治文化活动不少于2次。

  (七)加大人才队伍培育。强化各类普法社会组织的孵化扶持,成立公益性普法社会组织,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利用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畅通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法治文化创作的途径,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法治文化建设当中来。探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运作模式,共享共用优秀法治资源,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国民教育、基层依法治理深度融合,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合作、互动共治的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新格局。加强法治文化专业队伍建设,健全法治文化志愿服务体系,提高志愿服务水平,推进法治志愿服务精准化、常态化、便利化、品牌化,充分发挥法学研究人员、“法律明白人”、法律服务队伍、普法艺术团、青年律师团等优秀普法群体引领示范作用。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人员、宣传平台建设人员法治培训,发展壮大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力量,完善法治文化建设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为法治文化作品研发注入源源不断新鲜血液。

  (八)拓展宣传辐射范围。综合运用“报、台、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依托“法润新吴”和各法治宣传成员单位的微信公众号以及其他新媒体平台,打造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平台,实现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共建共享,推动产品交流传播,扩大辐射范围。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利用各级各类报刊、互联网、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以及户外电子显示屏和车载发光二极管(LED)等公共视听载体,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重要位置、重要地段上保障落实公益普法宣传任务。打造法治品牌栏目、节目,形象诠释法律知识、直观揭示法治精神、生动展示法治成果。利用基层舞台呈现法治文化艺术作品创作成果,针对不同受众、采用不同方式精准投放,推动法治文化向面上拓展、向基层深入,让群众在欣赏舞台艺术作品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思想熏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其纳入本地区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和公共文明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纳入法治示范创建、精神文明创建等创建指标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好法治文化建设,带头参加法治文化活动,及时研究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二)形成推进合力。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法治文化建设。建立法治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区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研究部署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事项。区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优势,牵头负责法治文化作品的研发、推广、传播,以及各级各类法治文化设施建设的规划、引导和完善工作;文联等组织要充分履行职能,牵头负责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历史文化发掘的组织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利用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法治文化建设的宣传力度。各级政府要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社会资金参与法治文化建设,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加大对法治文化建设的公益性投入,拓宽法治文化建设资金的来源渠道。要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法治新吴、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法治文化活动开展等情况作为国家、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复核的内容,定期对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情况开展检查。

  (四)加大典型培育。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做好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宣传推广,挖掘选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吸引更多的群众自觉投身到法治文化建设中来,努力壮大法治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