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6 09:07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验为每年一次,逾期未参加安全检验的,由登记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通知其所有人参加安全检验。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由登记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公告注销其证书、牌照。根据近三年农机年检的实际情况,现决定对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1台拖拉机号牌及行驶证予以公示注销,公示期满后将予以注销。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26日,如有疑问,请在9月26日前如实向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10-81890971。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