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治小区”示范建设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8-18 14:22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2-02841 生成日期 2022-08-18 公开日期 2022-08-18
文件编号 锡新委法办〔2022〕2号 发布机构 新吴区司法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为大力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我区基层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无锡市“法治小区”示范建设活动方案》(锡委法办〔2022〕1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法治小区”示范建设活动。

  各街道党工委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办公室:

  为大力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我区基层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无锡市“法治小区”示范建设活动方案》(锡委法办〔2022〕1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法治小区”示范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践行法治为民宗旨,着眼增强基层治理效能,把小区管理服务纳入法治轨道,将法治资源、法治力量、法治元素导入居民小区治理,大力倡导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风尚,推动小区治理法治化,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切实提高区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举措

  着眼基层法治建设实际,采取10项措施,打造组织架构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法律供给充足、治理成效显著的“法治小区”。

  (一)坚持党建引领,确保组织架构完善

  1.建立“1+1+2”组织架构。在社区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适时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党支部,设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楼道居民组,形成在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下的法治小区组织架构,全面加强“法治小区”建设组织。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依法进行,对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业主委员会设置规范,选举程序合法合规。楼道居民组职责清楚,开展活动经常。

  2.建强“两支队伍”。一支是“法治带头人”队伍,主要由领导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人员组成;另一支是“法治明白人”队伍,主要由老党员、老军人、老模范、新乡贤和社区工作骨干等人员组成。“两支队伍”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挥法治骨干和引领示范作用。

  (二)注重建章立制,确保工作机制健全

  3.完善会议制度。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召开规范,充分保障居民民主权利。由社区牵头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定期组织召开三方联席会议,社区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围绕小区治理难点堵点共谋共策、共治共享。

  4.畅通议事渠道。推动“援法议事”进小区,引导业主大会、业务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商、调解、决定、办理、管理、监督小区事项。小区重大事项公示公告及时规范,小区居民利益诉求表达有渠道、有平台。

  5.建立“两单一图”监督机制。梳理“小微权力清单”“监督责任清单”“流程事项图”,厘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和业主委员会权责事项,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履职、主动接受监督。

  (三)优化法治服务,确保法律供给充足

  6.配强“线下”法律服务力量。设立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推动社区法律顾问和其他法律服务人员下沉小区,定期在联系点开展法律咨询解答、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仲裁等“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配备法治宣教队伍,在“4·8司法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日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普法活动或志愿服务。

  7.推广“线上”法律服务资源。广泛运用“法润民生”微信群、“12348”法律服务热线普法,及时向居民提供法律“微”服务。指导居民使用“苏解纷”微信小程序,“掌上”完成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非诉服务,为居民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务。

  8.推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共同体”,在人民调解员的基础上,积极引入“法润新吴·春风行动”“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三官一律进网格活动”等专业力量,广泛动员知法守法、明理尚德的小区居民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活动,共同围绕小区违章停车、毁绿种植、电梯改造、噪音扰民等多发或重大矛盾纠纷及时释法、做好调解,努力做到“邻里小事不出小区”。

  (四)广泛发动参与,确保治理成效显著

  9.设立法治宣传阵地。要有业主委员会、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援法议事”等活动场所和协商议事氛围。法治宣传阵地规范,庭院、广场、长廊、宣传栏等互动区域设有法治元素,并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更新普法内容。

  10.制定小区居民公约。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小区居民依法自治,制定完善自治制度,积极开展家风家训活动,制定小区居民公约,弘扬公序良俗,促进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

  三、实施步骤

  (一)摸清底数,试点先行。对全区居民小区进行摸排,选择具备条件或条件相对成熟的居民小区进行重点培育,各街道推荐并打造至少1个“法治小区”示范建设试点。

  (二)推广成果,扩大覆盖。推广“法治小区”示范建设试点成果,坚持“法治小区”建设制度规定和配套设施建设同步抓。社区、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三方联动,根据各自小区实际情况规范“法治小区”建设职责分工、管理制度、活动计划、配套保障等,增强法治意识,浓厚法治氛围。

  (三)着眼长效,机制固化。制定加强“法治小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法治小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将“法治小区”建设开展情况纳入法治建设监测评价体系,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法治小区”示范建设是践行司法为民的惠民工程,是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质增效的重要形式,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法治小区”建设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统筹。将“法治小区”示范建设工作纳入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有力有序推进,确保高起点开局、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

  (三)注重总结推广。坚持以试点为抓手,推动“法治小区”建设工作在全区推广开展,相关做法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发动更多社会力量积极主动参与“法治小区”建设。

  中共无锡高新区工委(新吴区委)

  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