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8

时间:2022-08-10 17:03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2-03005 生成日期 2022-08-10 公开日期 2022-08-10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新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政策咨询
内容概述 【解读】《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8

  重庆张某训等2人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

  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  联合摸排救助线索  绿色通道  救助回访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张某训,男,1926年5月出生;被救助人李某碧,女,1944年9月出生。二人系夫妻关系,均系但某某诈骗案被害人,其中张某训系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

  2020年3月,但某某通过免费理疗、洗脚等上门服务骗取张某训、李某碧夫妻二人的信任,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诈骗张某训、李某碧9万元。2020年9月20日,重庆市公安局永川区分局以但某某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后移送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10月20日,永川区人民检察院向永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1月21日,永川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但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责令退赔张某训、李某碧经济损失9万元。目前公安机关为二人追回损失1.8万元。

  【救助过程】

  2021年11月5日,永川区人民检察院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走访排查退役军人司法救助线索时,发现本案司法救助线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调查核实:张某训1951年6月参加抗美援朝战争,荣立三等功一次,荣获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勋章,现身患冠心病、肿瘤等多种疾病,其妻李某碧亦身患多种疾病,二人收入来源主要是张某训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抚恤补助,维持家庭生活较为困难,被诈骗的9万元系二人平时省吃俭用的所有积蓄。张某训子女均已自立成家,家庭负担较重。 

  永川区人民检察院与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到被救助人家中回访。

  永川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张某训、李某碧二人系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村地区老年人,且张某训系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遂开通“绿色通道”,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及时向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缓解了二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

  永川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反馈司法救助情况,会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张某训作为重点关注帮扶对象,上门开展服务,保障其享受退役军人优抚政策,并联合开展定期回访,持续关注张某训、李某碧身体健康状况和生活情况。

  【典型意义】

  本案系检察机关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动排查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合力开展司法救助的典型案例。本案中,永川区人民检察院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着力加强救助协作,联合走访摸排发现退役军人司法救助线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检察机关还及时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通报司法救助情况,跟踪了解退役军人家庭实际困难解决情况,开展联合回访,更好落实退役军人优抚政策,有效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退役军人及其家属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彰显了检察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关心关爱困难退役军人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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