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28 19:50 来源:新吴区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省市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入库及信息更新
(一)新增企业申报入库。按自愿申报原则,新增企业在平台上按要求进行注册申报入库。参考《江苏省“千企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企业分类入库标准条件”和《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重点推荐拥有核心技术的成长性好、专业化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产品服务特色化明显的企业申报入库。
(二)在库企业信息更新。往年已入库的培育企业,须在平台上按要求进行年度数据更新,已获得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也须同步进行信息更新。
二、申报审核管理
(一)网上申报。企业通过 “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 https://www.smejs.cn/qqapply.aspx)进行网上申报,未注册企业需先注册成为平台用户。新申请入库企业点击“新增入库”后填报有关数据信息;在库企业(包括往年已入库企业和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点击“数据更新”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具体要求参阅系统内相关说明)
(二)动态管理。对于未及时更新数据的企业,系统将在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启动时自动清退出库。省工信厅将加强对在库企业运行态势的研判分析,定期汇总发布有关分析报告。
三、有关要求
按照梯度培育要求,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须从入库企业中予以推荐,原则上从创新型中小企业中遴选。入库申报系统于8月28日关闭,请各企业按时填报。
工作咨询电话
新吴区工信局产业发展服务处 王秀刚
电话:81890679
附件: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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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锡高新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