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06 16:35 来源:新吴区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苏科高发〔2022〕158号)和《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7〕380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增补入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认定范围的通知》(苏科高发〔2018〕195号,以下简称“《增补通知》”),为做好高新区2022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2.至2022年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有效期满的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需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二、申报时间
区科技局高新处集中受理各单位(部门)报送的2022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5日。
三、申报程序
1.符合《认定办法》和《增补通知》及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进入“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点击“用户登录-服务事项-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进入“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按系统要求填写《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无锡市科技局。
2.企业通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生成并打印《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一致(若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书写,须逐项提供中文翻译材料),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打印,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并将全部申报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制作成数据光盘,光盘外壳需注明企业名称。企业需认真检查纸质申报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数据光盘中的内容一致,纸质申报材料和数据光盘一并报送至所属板块。
四、工作要求
1. 请区商务局、综保区管理局、科创中心、招商中心、空港经开区、太科园管理办、旺庄街道、江溪街道、梅村街道、鸿山街道、星洲工业园、软发公司、基地公司、科创公司、微纳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根据《认定办法》和《增补通知》及本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如审核企业申报材料过程中认为需要实地核查的,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情况下,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汇总填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附件5)并加盖公章。《汇总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连同辖区内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申报材料数据光盘,统一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处909办公室。
2. 企业作为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主体责任并作出信用承诺,《申请表》经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报送。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3. 各单位(部门)对经认定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对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业、迁移的企业,如不再符合认定条件,及时提请取消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资格。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钱庆庆
联系电话:81890892
附件:
1.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2.2021年企业职工人数情况表
3.2021年企业总收入汇总表
4.2021年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汇总表
5.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科技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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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锡高新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