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08 10:57 来源:新吴区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科创中心,各园区、街道,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科技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2〕67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2〕66号),根据市科技局关于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二、组织申报
01.科创中心,各园区、街道负责区域内申报单位的推荐审核工作,优先推荐具备承载能力强、资源集聚度高、服务模式新等特征,并已实质运营且效果较好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
02.申报单位向科创中心或所属园区、街道提出申请,科创中心,各园区、街道经现场考察、审核后,统一汇总并出具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和推荐函上报区科技局。
03.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见附件1)或省级众创空间申请备案书(见附件2)及相应佐证材料。
三、相关要求
科创中心,各园区、街道汇总申报材料,将盖章后《2022年度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2022年度申报省级众创空间推荐表》、孵化器与众创空间申报材料审核表、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见附件3)及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书(电子档及纸质一式一份),于4月29日(周五)17:00前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处。
联系人:李轶琛,电话:81890136
附件:
1、孵化器申报材料
2、众创空间申报材料
3、主管单位材料
4、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8日
(来源:无锡高新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