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29 17:30 来源:应急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公告
(锡新)应急强执催公〔2021〕1号
无锡市万顺居装饰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于2021年3月11日收到锡新应急罚〔2020〕27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至今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锡新)应急执行催告〔2021〕3 号《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无锡市新吴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