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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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1-03803 生成日期 2021-10-19 公开日期 2021-10-20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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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1.11.19)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锡新人社察罚字〔2021〕第26号 无锡携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违反工作时间规定 罚款、警告 违反工作时间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无锡携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给予无锡携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警告,处以共计人民币贰万零捌佰伍拾元整(20850元)的罚款。 2021/10/19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锡新人社察罚字〔2021〕第27号 新吴区飞之翔信息咨询服务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其他-责令停止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违反职业介绍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四条、《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 新吴区飞之翔信息咨询服务部 责令新吴区飞之翔信息咨询服务部停止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没收违法所得捌拾元整(80元),并处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的罚款。 2021/10/19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