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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21-01439 | 生成日期 | 2021-07-29 | 公开日期 | 2021-07-29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 附件下载 | — — | ||
| 内容概述 | 对区政协一届六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函 | ||||
对区政协一届六次会议
第52号提案的答复函
束国军、吴俊芬 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公共厕所点位数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新吴区2021年为民办实事任务要求,结合文明城市建设整改提升工作,切实满足城乡居民如厕需要,全区新改建公厕86座,其中:新建环卫公厕7座,改建环卫公厕57座;新建农村公厕1座,改建农村公厕21座。建立厕所联盟,成员单位305个,形成百度厕所地图,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2021年我们将按照以下具体要求建设和解决公厕矛盾:
一、建设要求
1.按照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管理规范、群众方便的原则,推广应用智能化管理系统,并落实长效管理,规范运行,全面提升公厕形象,积极创造整洁环保、舒适温馨的如厕环境;
2.对未列入区级统一招标管理的公厕,统一按照招标要求标准进行规范化保洁管理;
3.贯彻“统筹考虑、合理布局、积极引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方针,推动建立 “厕所开放联盟”,有效盘活社会厕所资源,选择一批社会责任感强、参与热情高、条件相对较好的单位加入“厕所开放联盟”,努力为市民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落实行业管理、专业监督,按照住建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合理布局,新增联盟成员单位305家,开放社会厕所305座。
二、完成时限
1.新改建公厕完成时限为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
2.“厕所开放联盟”完成时限为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
三、其他要求
充分认识到“小公厕”关乎“大民生”,夯实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措施,确保经费保障,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社会公厕产权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社会公厕产权主体单位有效落实相关责任,加强日常检查抽查,督促整改问题,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要实施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对市民投诉反应的相关情况及时有效进行回复处理。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和载体,向全社会宣传开展“厕所开放联盟”的意义,营造文明生活、守望互助的社会氛围。
高新区(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23日
(联系人:沈圣章;联系电话:81891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