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无锡市新吴区2021年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1-04-09 10:21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1-01149 生成日期 2021-04-09 公开日期 2021-04-09
文件编号 锡新依法办〔2021〕1号 发布机构 新吴区司法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全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对标勇做全市“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的发展要求,强化使命担当,依法履职尽责,服务大局、执法为民,切实推动全区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街道,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无锡市新吴区2021年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全面推进 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司法局

  

  2021年4月9日

  

无锡市新吴区2021年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全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对标勇做全市“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的发展要求,强化使命担当,依法履职尽责,服务大局、执法为民,切实推动全区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任务

  (一)着眼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1.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着眼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和群众减负松绑,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推动各行政机关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梳理制定推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建立配套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制作格式文本。强化承诺核查,实行信用管理,建立风险防控机制,防范告知承诺制可能带来的管理风险。

  2.全面推行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坚持依法监管、过罚相当、程序正当、权责统一的原则,对于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一般违法行为,制定科学合理的“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为企业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行政回访等柔性措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打造无锡最优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调研工作。要强化执法工作调研,聚焦重点改革、重点领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执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督促执法部门依法履责,减少执法争议,管住“推诿扯皮”。主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战略,加强和改进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执法监督保障。

  (二)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加强学习宣传,制定实施方案,推进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指导行政执法人员正确理解、适用行政处罚法。加强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建立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清单和备案制度,巩固和深化“三项制度”推进成果,切实提升全区行政执法水平。

  5.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结合机构职能调整情况,法律、法规及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和权力清单运行情况,指导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完善以行政处罚为主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并向社会公布,打造“阳光执法”,从根本上消除因条件模糊、人为因素,造成自由裁量的随意性和不公开、不公正性,维护公平正义。

  6.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实施方案,推进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按照区完善、街道推行的思路,督促街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无锡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指导规范》的推广运用,建立综合执法协调机制,确保相关执法权“接得住、管得好”。

  7.推行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对全区各执法领域办结的典型案件,进行收集、分类,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进行整理、总结,形成指导性案例,作为本系统今后一定时间对同类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执法的参考,在区级层面促进规范公正执法。

  8.规范行政执法证件和综合执法服装管理。积极参与做好全国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按省、市统一部署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2021年底前,完成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综合执法部门的证件换发工作。提高对执法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督促执法人员规范着装、佩戴标志、使用执法证件,严肃执法风纪,树立行政执法队伍依法履职形象。创新方式方法,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下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证件申领。

  (三)把握行政执法新形势新任务,探索监督方式方法创新。

  9.做好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工作。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扩大公众参与,了解本区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情况,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定期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扩大监督效应。

  10.推动行政执法监督服务企业发展。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助推企业发展的“十条意见”,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促进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服务企业依法良性健康发展。探索建立区级执法监督联系点和民营企业执法监督联系点,发挥联系点民意“直通车”和规范执法“检测器”作用。

  11.加大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改进执法监督方式,针对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公共卫生、生态环境、金融管理等当前重点领域开展执法监督。探索开展“司法行政+多部门多领域”的联动监督模式。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街道综合执法、长江生态保护执法监督检查。加强与监察机关、检察机关联系,在两法衔接、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等多方面加强协同合作。

  12.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应用省司法厅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推动各地、各部门自建执法平台升级改造,通过对接数据等方式推动行政执法信息汇集。实行重大处罚决定和其他重大执法决定网上备案制度,实现重点行政执法行为的信息化管理。通过平台应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精准度和及时性,提高行政监管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发挥各级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区、街道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13.强化区监督的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区司法局上下联动的协同作用。对上加强沟通,积极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对下督查指导,注重一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总结推广各地加强基层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的经验,不断探索司法所执法监督人员培养和选拔机制,提升执法监督专业能力水平,全面推动执法监督队伍提质。加强基层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确保司法所更加顺畅高效的开展各项工作。

  14.夯实基层监督的基础作用。聚焦群众关心的基层执法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中的重要作用,掌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执行情况,探索建立“街道+主管部门+司法行政”的多维监督模式,确立基层司法所对街道综合执法的主要监督职能地位,督促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在街道落地落实,加快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

  15.充分发挥区级监督的引导激励作用。建立示范引领机制,培育规范执法示范单位,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引导推进全区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工作总结表彰,探索建立执法监督常态化激励机制。组织“执法为民先进单位”和“执法为民先进个人”评比,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工作安排

  4~12月)

  4~12月)

  5~12月)

  6~7月)

  5~8月)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知识产权领域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时间:6月);

  .检查《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时间:9月);

  .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实施中涉及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9~10月)

  “执法为民先进单位”“执法为民先进个人”争创活动。(时间:4~12月)

  三、工作要求

  (一)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行政执法监督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措施。要着力转变思维,从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出发,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提高保障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对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把握时间节点,全区“一盘棋”推进工作落实,多措并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全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强化考核目标导向。区司法局将及时汇总、通报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向区政府报告,并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及时整改,全面提升执法监督效能。检查及整改情况将作为2021年法治新吴建设监测评价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