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吴区司法局2020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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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1-00127 生成日期 2021-01-28 公开日期 2021-01-28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新吴区司法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2020年,新吴区司法行政系统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统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法治建设职能,整合资源优势,主动担当作为,不断开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2020年,新吴区司法行政系统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统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法治建设职能,整合资源优势,主动担当作为,不断开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聚焦主责,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一是当好法律参谋,服务领导决策。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无锡高新区工委(新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制定新吴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活动,形成8个具体问题清单,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并整改到位。推进依法决策,对67件区级文书文件和11份招商协议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对区级部门的88个拟下放街道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注重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制发《无锡市新吴区2020年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计划》,对全区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通报。开展各街道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起草了街道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拟定了153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会同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在全区开展争当“执法为民先进单位”“执法为民先进个人”活动,共评出5家“先进单位”、10个“先进个人”。三是办好复议应诉,矛盾化解在前。组织行政复议委员会、相关部门开展疑难复杂案件研讨,落实行政争议调解机制,行政争议案件调撤率达55.55%。截至目前,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8件,办结13件;代表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12件,审结8件,行政首长出庭率100%,胜诉率100%。

  二、聚焦主业,服务党政中心“精准有力”。一是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对我区出台的防疫政策、行政决定及时做好合法性审核,编发防疫、复工复产等政策法规手册15册6000余本,开展线上企业法律讲座30场涵盖5000余家重点企业,利用宣传展板、法治宣传电子显示屏、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推送复工复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解读,为全区经济复苏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二是企业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运转。推动实体平台提档升级,每日安排律师值班,接待现场咨询500余人次,开展专题讲座25场次,服务企业2400余家;升级微信平台“新吴区企业法律共享服务平台”,更新服务内容,提供线上咨询解答1300人次,实现指尖共享企业法律服务。三是实施“法律服务进园区”系列活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在保税区、工业园区、软件园等设立了法律服务联系点,指派律师定期坐班,收集企业需求,提供定制服务;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四进四送”专项活动,联合企业法律服务团走访企业1200家,为企业法律体检600家,提供法律风险建议350份。四是发展壮大律师队伍。目前在全区登记注册律师事务所10家,注册律师200名。加强律师行业监管和指导,引导律师开展公益企业法律服务,组织律所开展涉金融风险线索排查;成立律师行业党委,完善党领导律师工作制度机制,以党建带队建推动律师行业发展壮大,为新吴区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人才队伍保障。

  三、聚焦主体,普法宣传教育“推陈出新”。7月份我区顺利通过市级“七五”普法收官考核验收。一是全力推进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制发《2020年新吴区机关部门(单位)月度普法项目清单》,联合各部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春风行动”、防范非法集资、安全生产宣传月等专题宣传活动75场次,发放各类学法资料4万余份,法治宣传品5000余份。制发《关于开展新吴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区42家成员单位的工作标准,推动普法责任落地落实。二是创新开通“法律云课堂”,安排村(社区)法律顾问以网上直播的形式,从群众聚焦关注的热点问题入手,开展普法宣讲,线上解答群众疑惑,累计开展云直播9次,参与互动群众1.6万人。三是着力开展“线上普法”,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向辖区群众发送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类短信210万余条。利用政务新媒体和法润“法润民生”微信群推送普法资讯、以案释法案例8万余条,制作疫情防控、民法典等普法微动漫视频12部,在全区15块法治宣传电子屏循环展播。四是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全新打造彰显吴文化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梅村街道“梅里法治文化小镇”建成投用,鸿山街道“鸿山法治旅游小镇”正在筹备之中。完成5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建成率50.47%,位居全市之首。联合团区委等部门开展青少年公益法治夏令营,联合区委政法委开展12场平安法治文艺巡演,有效丰富了群众的法治文化生活,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四、聚焦主旨,公共法律服务“普惠高效”。一是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制发《关于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实施方案》,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工作中,全区394名调解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下沉到网格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工作。二是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标准,积极开展“三官一律”进社区活动,每周不少于一次现场咨询,“法润民生”微信群信息发布每天不少于3条,助力基层做好矛盾调解、法律文书起草等法律保障,每月现场办公不少于8小时,有效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从“有型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转变。三是“智慧法务”全到位。在全区范围投放“无人律所”岗亭10台,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放置“智慧小司”机器人4台、法务查询自助机5台,通过现场实时对话、现场解答,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四是法律援助工作再发力。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宣传活动,全力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今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74件,其中刑事案件198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11500余人次。

  五、聚焦主线,维护社会稳定“勇担使命”。一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区、街、社区三级调解组织和行业型调解组织全网络,完善纠纷预警机制,围绕土地征收、物业管理、劳资关系等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紧扣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等突出领域,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600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35件,群体性矛盾纠纷13起涉及320余人。二是基本建成非诉调解服务平台。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在区、街两级建立了覆盖民事、商事、家事、行政等四大领域的非诉纠纷调解服务中心7个,法院、住建局、律师事务所等分中心6个,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律师参与案件调解;强化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有机衔接,打造司法所与法庭“庭所对接”纠纷联合化解模式,整合多方力量,全力化解辖区内非诉矛盾纠纷。三是严格规范社区矫正。目前,全区社区矫正对象193人,安置帮教对象724人,后续照管对象105人。大力宣传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制定完善社矫对象学习教育管理临时办法、外出管理临时办法等5项规章制度,为依法矫正提供制度遵循。认真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电子定位巡查,强化日常学习教育,未发生脱漏管现象。四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各处室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加大对律师涉黑涉恶刑事辩护工作的监督力度,开展实地巡查78次,完成律师代理扫黑除恶案件报备32件。组织对全区三类特殊人群全面走访调查,开展审前评估涉黑涉恶线索摸排120余人次,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加强与派出所、社区对接,建立特殊人群涉黑涉恶联动协作机制,加强重点对象日常监管,确保稳定可控。

  六、聚焦主题,干部队伍建设“永守初心”。一是政治上忠诚笃定,将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放在首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局党委坚持带头领学,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规党纪;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工作月报制度;组织17名党员干部参与疫情防控一线长达40余天,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能力上高标实建,制定2020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了15个学习专题;举办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新闻信息写作等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开展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等专题学术论坛讲座,定期举办法律学习沙龙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专题学习,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法律素养和能力水平。三是纪律上常抓常严。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处室负责人、司法所负责人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印发《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到人。制发《关于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警示教育的方案》,落实“五个一”重点任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今年,我局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和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仍然存在诸多与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的薄弱环节:

  一是依法治区工作力量较薄弱。法治工作人员专业性有所欠缺,服务大局的意识还不够,行政决策实施程序、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都有待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二是基层基础工作较薄弱。司法所、机关人员配备不是很理想,对照上级关于指挥中心运作、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的指示要求,实际工作人员人手严重不足。

  三是非诉纠纷调解服务平台有待完善。目前非诉调解服务平台已基本搭建,但如何与法院实现有效对接,建立健全高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非诉调解中心作用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2021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统一思想、对标找查,攻坚克难、补弱固强,不断提升工作能力质效,为新吴区争当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能冠军”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以统筹规范为原则,全面提升法治新吴建设新水平。一是着力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引领,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上级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全面检视,强化法治督察,有效提升全区各级各部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二是着力推进依法决策水平,推进全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审查工作向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方向开展,加强对街道在行政权力赋权后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审查工作的沟通与指导。三是着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基层执法改革的指导协调,确保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推动区级各部门、各街道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着力处理好行政争议,发挥人民调解在处理行政争议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委员会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疑难重大案件研讨机制,处理好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办理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提升行政争议化解实效。

  三、以服务中心为重点,着力营造法治营商优环境。一是推动企业法律服务中心高效运转,完善优化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律师中心值班、线上答疑、企业走访、开办讲座等工作制度,精准对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继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确保园区法律服务全覆盖,完善园区法律服务点律师工作制度,确保企业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深化“法企同行”“法律体检”等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服务广度和深度,组织律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对一”走访、法律体检等服务;继续研发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产品,提供菜单式法律服务目录,根据企业需求提供定制专项法律服务。三是助力企业化解矛盾纠纷。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各工业园区入驻企业开展矛盾纠纷全面摸排,发挥“网格+调解”工作模式,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深度排摸工作;对排查出的纠纷分级分类逐一登记造册,组织分析研判,主动介入、有效控制,及时解决企业发展困扰。

  三、以实践创新为动力,全力打造普法宣传教育新体系。一是高位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在全面检视“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高位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二是切实抓好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开展全国和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在现有法治文化公园创建基础上,挖掘培育一批法治文化底蕴深厚的村(社区),突出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激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主动性,尊重和保护群众的创造,进一步浓厚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氛围。三是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法治文化活动。积极探索群众普遍接受的新事物、新平台、新方法,广泛开展法治书画展、摄影展、法治故事会、法治情景剧表演等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广大居民法治文化生活,让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律素养。

  四、以普惠共享为基石,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新发展。一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区域服务综合和指挥协调平台,促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台融合发展,形成三大平台联动服务的工作格局;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区块链+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远程服务网络。加强移动端服务功能建设,规范运行“法润民生”微信群,实现法律服务向移动化、随身化、个性化方向发展。二是提档非诉讼调解平台建设。构建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标准的要求,健全分类对接机制,完善甄别分流机制,强化调解程序前置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的高效纠纷化解模式。三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网格”运作,将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行政复议等司法行政职能全部融入网格,明确各级网格员工作职责清单、工作标准,依托网格平台推动法律服务事项网格申请、网格办理,提升工作质效。

  五、以安全可控为红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新局面。一是大力建设“枫桥式”司法所。以“围绕中心、服务群众、矛盾化解”为主线,发扬“便民性、社会性、专业性”特点,推动司法所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综合配套、运转协调的司法所管理和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司法所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全力实现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街,矛盾不上交”。二是提升社区矫正服务质效。抓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学习贯彻落实,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规范现有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确保不发生脱漏管、重新犯罪现象。三是建立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方案,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进行分析研判,以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治审核、刑事执行等,为扫黑除恶斗争提供将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