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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1 16:53      来源:梅村街道      选择阅读字号:[ ]     

  各投标单位:

  现对无锡友恒工控科技有限公司拆除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12月14日16:00前到达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号:544358198569

  1、投标保证金可用支票、汇票、本票、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

  2、交纳时间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友情提示:为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帐,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提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供无法承兑的转账支票或电汇支付不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二、原定于2020年12月14日9时30分的开标延期至2020年12月15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不变。

  

招标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梅村街道办事处征收安置科  

   招标代理: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