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19 14:06 来源:科技创新促进中心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科技创新创业政策实施细则》(锡新办发〔2018〕5号)附件2《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科技创新型企业用房面积认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经企业申请、园区初审、事务所审核及高新区科技创新促进中心复核等程序,现对315家企业认定面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部门:无锡高新区科技创新促进中心,联系人:牛秀东、陈爱美,联系电话:81008271、81002815。
附件: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2020年度科技创新型企业用房面积认定结果公示情况表
2020年科技企业用房面积认定批次10.19-(报).xlsx
无锡高新区科技创新促进中心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