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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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0-01508 生成日期 2020-09-25 公开日期 2020-09-25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教育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机构概况

    一、机构概况

    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锡委办发〔2019〕4号)精神,设立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职能机构,副处级。区党工委(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区教育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设在区教育局。区党工委(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区党工委(区委)教育工委承担,主要负责组织研究全区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措施、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区教育局【区党工委(区委)教育工委】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主要职能

    (一)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落实区党工委(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负责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协调、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做好维护政治稳定工作。

    (三)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统战与群众团体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统战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女和少先队工作。

    (四)统筹管理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教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编制地方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区教育改革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六)统筹规划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优化学前教育资源,提升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水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对接协调、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指导全区民办教育工作,负责承担职责范围内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行政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

    (七)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订全区教育经费筹措、经费使用管理、教育收费、国有资产、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全区学校基本建设。负责制定和实施区本级教育公共服务购买方案。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指导全区学校后勤改革工作,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资产和教育经费。

    (八)统筹管理、指导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

    (九)宏观管理全区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劳动、安全、国防教育和青少年科普、环保、人防、信息技术应用、校外教育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十)主管全区教师工作。统筹管理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区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的培训、进修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知识分子工作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承办、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统筹全区教师区级以上评选表彰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教师管理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外事工作及港澳台事务。指导全区外籍教师聘请、管理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全区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区对外教育服务贸易和对口支援工作。

    (十二)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实施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指导区教育督导机构的工作。

    (十三)承办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机构设置

    区教育局【区党工委(区委)教育工委】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调做好区党工委(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负责机关党务、政务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年鉴、党务政务公开、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教育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接待工作;落实阳光扶贫工作;统一受理、转办和督办反映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问题的信访投诉;负责党政信息、教育信息工作。编制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组织政策调研;起草有关教育规章、政策和制度;指导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承担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所属单位涉法问题的协调工作。编制全区教育设施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区教育布局结构,负责全区教育发展需求预测和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与发布工作;管理和指导校舍建设工作;负责审核全区土地利用开发规划中教育设施的配建工作和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接收工作;负责区直属学校(幼儿园)维修项目的申请审核和建设工程结算的审计工作;督促检查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编制全区教育装备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制定全区中小学各类实验室、图书室、专用教室、信息技术、体卫艺设施设备装备标准和管理规范;对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配备、管理、使用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承担教育设施设备、图书和教学用品等的招标集中采购供应、调配和项目实施等任务;指导学校的后勤改革和勤工俭学工作,做好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经费使用管理、教育收费等方面的政策;负责拟订并实施区本级教育公共服务购买方案;指导、监督、管理教育经费的征收和使用;综合管理所属单位的教育经费,编制教育经费预、决算方案;监督管理所属学校的国有资产,指导学校后勤改革工作;制定全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有关制度和规定,指导、检查全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局机关及下属学校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进行监督、审计;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及校领导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教育宣传、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学校领导班子、党员和教职工的理论学习工作和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开展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工会、妇女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人才工作。负责所属学校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后备干部、干部人事档案和所属单位党内统计工作;对学校安排使用党外人士提出建议;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学校聘请外籍教师(专家)工作;指导学校对外籍专家、教师和境外来我区就读、进修考察人员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教育系统出国进修、考察工作。统筹管理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工作;负责教师资格注册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指导实施教师教育和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实施教育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全区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对口支教教师、校长选派工作;统筹协调全区教师区级及以上评先评优工作;组织、协调区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工作。
    (三)基础教育处。综合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工作;统筹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工作,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统筹管理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拟订全区基础教育有关政策和方案;指导全区中小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科研、改革工作;指导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检查指导区基础教育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执行教育教学计划情况;负责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所属基础教育学校的常规管理、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并实施全区中小学德育内容、课程、文化、活动、实践、管理等工作;协调全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和德育科研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和各类活动;指导并组织全区体育、艺术中考工作;指导全区学校的科普、环保、法治、国防教育、信息技术应用教育等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对外开放工作,负责全区与国(境)外合作办学、举办涉外教育机构的审核、报批工作; 组织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做好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民办教育工作。
    (四)教育督导处。落实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监督、检查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组织对全区学校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监督教育经费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监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收费及使用情况;承担上级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迎评工作。统筹管理全区社会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职工教育、老年教育,负责全区终身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对接协调辖区内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教育系统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指导学校统战工作。承担职权范围内民办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征兵工作。检查、指导、督促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等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工作; 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配合卫生、疾控部门指导学校做好疾病防治以及饮食、饮水卫生、校车安全工作;会同区有关部门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校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组织、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指导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指导开展扫黑除恶相关工作;编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协调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舆情处置;指导学校开展消防、交通等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学生人身伤害责任保险工作。

    四、下属事业单位及情况简介

    无锡市新吴区教师发展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

    无锡市新吴区少年宫,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

    五、编制和领导职数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核定人员编制12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

    六、主要负责人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英

    七、办公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11楼

    八、办公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九、联系方式

    电话:0510-81891365

    招生咨询电话:0510-81890614,0510-81890615

    传真:0510-8189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