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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20-01076 | 生成日期 | 2020-07-09 | 公开日期 | 2020-07-09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新吴区农业农村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注销一批拖拉机证书和号牌的公告 |
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验为每年一次,逾期未参加安全检验的,由登记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通知其所有人参加安全检验。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由登记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公告注销其证书、牌照。经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7月8日在新吴区人民政府政务外网公示,现决定对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16台拖拉机及3台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号牌予以公告注销。
附件:注销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号牌清单
无锡市新吴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