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吴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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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0-00778 生成日期 2020-06-03 公开日期 2020-06-03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新吴区司法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以及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主要负责人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优化营商环境,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为新吴区争当高质量发展领跑者贡献了应有的法治力量。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以及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主要负责人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优化营商环境,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为新吴区争当高质量发展领跑者贡献了应有的法治力量。

  一、高位启动,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及时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

  (二)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印发《新吴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制法规学习,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现象。今年以来,区政府常务会议共进行了2次集体学法,听取了2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开展“新时代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研讨会主题征文活动,收集并上报征文4篇。开展2018-2019年度“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共收集典型案例15个,推荐上报3个。实施完成16个区级法治惠民工程项目,推荐上报2个参加市级评选。开展2019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收到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推荐的候选法治人物18人,候选法治事件16件。

  二、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府职能依法履行

  (一)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宽放、善管、优服”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事项集中、人员划转、职能建设等工作,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今年以来,积极推进第三批行政权力事项划转工作,印发了《关于相关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第三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的通知》,将6个部门的14项行政权力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集中行使,至此,我区自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以来,共落实10个职能部门的71项(子项)行政权力事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进行集中行使,由原来的10个部门14枚印章简化为1个部门1枚印章。

  (二)加快推动权力清单标准化管理。一是全面梳理权责清单。按照“三级四同”原则,根据《关于对江苏省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结合党政机构改革,组织21个有行政权力事项的部门,按照机构调整后的职能分工,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10类共4044个行政权力事项,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二是动态调整权力事项数据。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行政权力的审核把关,及时更新权力依据、程序等内容,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布,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实现权力行使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创新突破重点改革任务。一是开发区赋权取得重要突破。全力做好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承接,进一步放大“区政合一”的体制优势,会同各部门积极主动对上沟通争取,认真对照赋权清单,推动赋权事项承接。截至目前,市赋权清单综合承接率达75%,与今年6月底职能转隶前相比,综合承接率提升19个百分点,新增市级管理权38项,大大领先于本市其他国家级开发区。二是“不见面审批”领跑全市。先后完成不见面审批扩面、AI审批试运行、零距离审批试点等创新型审批功能开发。新增住建、文化、体育等11个复杂审批事项实现全程“不见面”,全区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占比99.6%。市政类、城管类网上“不见面审批”模式在全市推广应用,排水类AI审批新模式上线运行,制订《新吴区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入选“无锡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百优案例”。

  三、精准实施,扎实推进依法决策和规范执法

  (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共清理了7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拟出台的管委会(区政府)文件和以管委会(区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文书65份,审查以管委会(区政府)名义签订的招商合同12份,对省、市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征询意见稿,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会商并反馈意见,共25份。

  (二)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对城管、住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18个行政执法部门逐一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300余份案卷进行了专项检查,有效促进了执法部门进一步实现法制审核、公示、全程录像经常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工作,组织协调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今年全区新领证执法人员145人。

  (三)加强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一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照行政权力清单和法定检查事项,建立“两库一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避免执法检查的随意性。今年已经开展综合抽查和定向抽查四批次共142家企业,发现问题并责令改正8家,并公示了所有检查结果。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先后开展了教育培训、非法集资、网络广告专项检查。自5月份开始,重点开展网络违法广告专项排查,在组织辖区130余家重点企业开展广告风险防范培训的基础上,帮助企业筛选发现问题广告页面1860个,视频取证205个,责令整改企业469家,规范了互联网广告市场,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建章立制,稳步推进行政争议依法解决

  (一)不断健全行政机关参与支持行政诉讼机制。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无锡新区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办法》,夯实我区行政应诉工作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行政败诉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凡有败诉案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案件进行“回头看”,深入剖析败诉原因,形成书面分析报告,全面落实整改,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今年累计收到行政复议案件31件,在办4件,审结27件,共计办理了行政诉讼一审案件7件、二审案件2件、执行案件1件,审结3件。

  (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处理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制定印发了《行政复议应诉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实施办法》,组建了一支专职调解员队伍,争取将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通过复议调解工作协同机制成功撤回行政复议案件2件。

  五、优化服务,加强司法工作力度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司法战略、司法审判、司法联动、司法服务等方面多维度发力,形成了立足大局、切中要害、多元参与的司法工作格局,以“司法之手”助推区域建设、产业发展,出台《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和《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有效落实知识产权保护“三个转向”,为保障辖区内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保障线路图。

  (二)大力推动企业依法经营。积极开展“法企同行·千所帮企”专项活动,组成企业法律服务团,对全区300余家辖区重点民营企业进行了专题“一对一”法治体检服务,现场累计发放法治体检报告350份,收集民营企业提出的问题195个、建议1205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2个,现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问题420个;完善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基础建设,升级“新吴企业法律护航”小程序,扩充服务内容,截止10月份,小程序点击量达4万余人次,解答企业法律咨询700余人次,惠及全区2千余家企业。

  (三)纵深发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区街村(社区)三级实体平台建设,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组织律师参与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每周安排律师参与街道中心值班咨询,帮助基层解答群众来访咨询800余人次,为基层调委会化解纠纷提供法律帮助210余次。利用“法润民生”微信群推送“法治套餐”信息共800余条,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上万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53件,其中刑事案件137件,民事案件416件,涉案人数352人,涉及金额750.97万元。

  六、强化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行使

  (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区政府就今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决算情况、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鸿山旅游度假区建设、国有资产监管、中小学教育资源布局规划、263专项行动、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等重点工作,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接受人大监督,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

  (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加强与各级法院的沟通,认真听取法院的意见和建议,剖析各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专家论证,并加强统筹与指导。在全区范围内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减少行政争议,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案件生效裁判的执行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

  七、存在不足

  (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还不够深入。事项集中审批还不够彻底,对照省指导目录,我区仍有12个事项未划转,“重审批、轻监管”“以审批代监管”的现象还在一些部门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权责清单梳理还不够充分。一些部门对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权责,尚不十分清楚、明确,“法无授权不可为”理解认识上有偏差,权责事项与政务公开透明的要求有着一定差距。

  (三)“证照分离”推进力度不够。目前,经过商事制度改革,营业执照办理门槛已经大大降低,领取营业执照比较容易,但相关许可证仍难以办理,由于证照不分,不同程度仍然存在“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的问题。

  (四)执法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工作由于“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各类专项整治等原因,导致执法交叉、重叠,造成对部分重点企业重复检查次数较多,浪费了行政执法资源。

  八、明年工作打算

  (一)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重点推动省指导目录剩余12项未划转事项以及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等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关联事项,做好事项集中、人员划转、职能建设工作,切实把“一枚印章管审批”做优做实做到位。

  (二)加强全区行政权力清单规范化管理。推进各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依法依规进行动态调整,加强对各部门权力清单的编制管理及运行监督,推动权力行使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持续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利企便民,不断丰富“不见面审批”应用场景,完善 “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完成“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指引编制工作。

  (四)深入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措施。按照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对照梳理,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精简涉企证照,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

  (五)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完成一个部门(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我区街道构建简约便民高效的基层治理新模式。

  (六)着力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以江苏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牵引,着眼于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实际,加快推进法治街道、国家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以及规范执法示范点、示范单位等系列法治创建,严格规范考核,积极总结推广典型,扩大法治创建覆盖面,确保法治效果形成长效。

  (七)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普法与执法的融合力度,继推动说理式执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普法,推动全民普法。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