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吴生态环境局联合区检察院、企业共同构建“网格化+志愿者”及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协作机制

时间:2020-05-19 09:26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0-00966 生成日期 2020-05-19 公开日期 2020-05-19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新吴生态环境局联合区检察院、企业共同构建“网格化+志愿者”及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协作机制

  5月18日上午,新吴生态环境局联合新吴区检察院、英飞凌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举行了《1040万个功率模块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网格化+志愿者”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协作意见》签约仪式。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丁宏伟,新吴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庞正方,英飞凌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小龙,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华军等相关代表参加仪式。

  会上,新吴生态环境局、区检察院和英飞凌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生态环境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合作协议》及《“网格化+志愿者”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协作意见》,区检察院还向生态环境局、企业分别发放了《生态环境执法重点关注点提示书》和《生态环境公益损害风险防控提示书》,进一步凝聚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共识,加强彼此协作联动,逐步建立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三位一体、各司其职、信息共享、深度互动的新吴区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共同体。

  下一步,各方将聚焦三个重点方面进一步完善和夯实工作基础,确保协作机制发挥实效。一是前置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风险防范纳入日常化管理。在生态环境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工作方面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前移生态环境治理关口,利用三方的信息平台,相互协作配合,降低生态环境风险发生的概率,减少生态事故的隐患,形成管理、监督和风险防控合力,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合力。二是定期召开防控会议,建立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协作共商会议制度。就相关企业在生态环境公益损害风险防控中存在的漏洞、风险点等,共同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堵塞漏洞,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探讨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帮助企业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环保工作自觉性,增强社会责任感。三是落实举措,完备机制,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新吴生态环境局与区检察院已建立了日常工作联系机制,有效开展信息互通、案例研讨、线索移送、调查整改等工作,下一步双方将继续保持密切联系,完善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常态化的行政执法信息和司法监督信息资源共享,切实贯彻执行好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协作意见。

  新吴区积极构建生态环境领域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协作体系,聚焦群众关切的突出环境问题,联防联控企业环境损害风险,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发展理念的务实举措,也是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的创新实践,对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