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9-08-27 15:41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19-02810 生成日期 2019-08-27 公开日期 2019-08-27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下载 政策咨询
内容概述 《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近日,我区印发《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问责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单位、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具体解读如下:

  一、出台《意见》的意义是什么?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本,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确保食品安全是个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能不能在食品上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党和中央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政同责、标本兼治的要求,用“四个最严”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全力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意见》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总体要求。是对全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的系统部署,指出要着力构建党委政府负总体责任、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相关部门(单位)负协管责任、社会各方负共治责任的食品安全“五位一体”责任体系,强调和明确了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内涵。

  三、《意见》中强化党委食品安全工作领导责任有哪些措施?

  一是落实食品安全战略,把食品安全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二是强化党委领导作用,各街道(园区)党工委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食品安全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开展1次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或专项检查;三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重点解决好基层监管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四是凝聚各方共治合力,领导和督促党委工作部门、其他机关、座谈会置疑和组织及社会各办,主动参与和支持实施食品安全战略。

  四、《意见》中强化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有哪些措施?

  一是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街道党工委相关部署,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街道(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二是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领导和督促政府工作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是加大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给政府财政预算,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四是推动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对涉及跨领域、跨部门的重点难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组织协调。五是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作用。各街道(园区)食安委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推动本地区食品安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五、如何保障《意见》的落实?

  一是落实“一岗双责”, 各街道(园区)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是本地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街道(园区)主要负责对本行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二是加强督查督办,各街道(园区)要健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督查机制,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三是强化考核评议,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将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把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参考。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各街道(园区)健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责任追究制度,层层压紧压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快完善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失职失责、履行职责不力等行为,对涉嫌职务犯罪的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联阅读: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党政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的通知